案件介绍:
A女士和D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至2022年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A女士发现F某与D某存在不正当交往,D某多次通过银行转账向F某支付款项高达752000元。A女士认为丈夫所赠与的钱款亦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丈夫却私自赠与他人,这本就损坏了自己的利益。
另外,第三者对夫妻二人婚姻生活的影响让A女士难过无比,本来平静的生活,如今却因为第三者产生了罅隙,于是A女士决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并委托恒略律所王芳丽律师代理起诉。
在接受委托代理后,恒略律师迅速开展准备工作,针对A女士的诉求做了针对性的办案策略,并指导其收集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短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在多次与A女士对接工作中,王律师的职业素养得到了委托人的认可,因此案件准备工作推进十分顺利,在相关材料等准备齐全后,王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
F某和D某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
D某向A女士返还752000元及利息损失。
庭审中F某称:款项系劳动报酬,并提交了收入证明、劳动合同。D某称:收入证明是为了帮助F某贷款,F某仅2021年3至4月工作一个月,并提交了公司向F某支付工资的银行回单。
对此恒略律师指出:D某处分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D某的处分行为严重侵害了A的财产权益,系无权处分,应属无效。此外,D某基于F某的不正当关系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违公序良俗,处分行为无效。F某基于无效处分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同时向法院提交了F某、D某的短信、通话记录证据材料。
F某抗辩钱款系劳动报酬,但其提交的劳动合同、收入证明明显与转账的金额、时间不符。
A女士与D某尚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并未分割,属于共同共有状态,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判决结果:
经法院审理查明,采纳了恒略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最终判决确认D某向F某赠与752000元的行为无效;F某于本案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A某返还752000元;本案诉讼费11320元由F某承担。
这场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潮汹涌的婚姻家事纠纷,将第三者对金钱的欲望无限放大。还好A女士及时委托律师代理此案,将75万余元拿回,及时止损!
恒略说法:
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任何一方婚外情的行为,均是对夫妻之间相互忠实义务的违反,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更是对配偶一方共同财产权益的损害,违背公序良俗,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应属无效。
恒略律师提醒大家:若遇到该类情况,请沉着冷静,通过正当途径收集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可寻求专业的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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