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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胜诉案例】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案,贠航律师作正当防卫辩护,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一场因邻里之间的琐事纠纷引发的打架事件,在本案中本应是“受害者”的Y某在面对Z某的持续挑衅和恶劣不法侵害,不得不作出反击进行正当防卫,然而最终他却面临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作为Y某的辩护人,贠航律师在展开详尽阅卷和调查等工作后,认为Y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够故意伤害罪并提交了不予起诉申请书,最终检…

一场因邻里之间的琐事纠纷引发的打架事件,在本案中本应是“受害者”的Y某在面对Z某的持续挑衅和恶劣不法侵害,不得不作出反击进行正当防卫,然而最终他却面临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作为Y某的辩护人,贠航律师在展开详尽阅卷和调查等工作后,认为Y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够故意伤害罪并提交了不予起诉申请书,最终检察院依法对Y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Y某及家属对案件办理结果非常满意,对贠航律师的辛劳付出表示深深的感激。

案件侦查查明:

2023年6月晚上十点,某村村主任X某请同村民Y某、Z某等人在**饭店一楼包间内吃饭时,Y某与Z某因为琐事相互向对方扔啤酒瓶子,并发生厮打,在厮打的过程中造成Y某的左眼受伤、Z某的左臂受伤。经鉴定,Y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伤残程度评定为八级残;Z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伤残程度构不成残。

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并依法对Y某和Z某采取了相应的法律措施,Y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后县公安局认为Y某、Z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其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面对这一困境,Y某及其家属找到了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贠航律师,希望他能为自己辩护,争取公正。

接受委托:

”一个行为要评价为故意伤害行为,需要主观心理具有造成轻伤的意图,客观行为具有造成轻伤的一般可能性,不能根据结果来反推行为,认为结果是轻伤,行为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Y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若不构成,能否酌定不诉?

贠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投入紧张的工作。他仔细研究了案情,多次询问Y某,并详细阅卷了解案件细节。

贠航律师认为,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Y某在本案当中没有犯罪事实,并且明显构成正当防卫的法定情形。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等规定,向检察院提交不予起诉申请书,恳请贵院对犯罪嫌疑人Y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具体理由主要围绕有以下几点展开:

一、本案案发的起始原因,系源于犯罪嫌疑人Z某对Y某持续挑衅甚至作出极其恶劣的不法侵害行为,故导致被害人Y某被迫防守反击而作出的正当防卫行为。

二、犯罪嫌疑人Z某的恶意不法侵害行为,当时已经对Y某形成了现实而急迫的生命危险,并且也确实造成了重伤后果,可以认定当时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在持续当中。

三、被害人Y某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仅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Z某的不法侵害,并没有将防卫对象予以扩大化,可以证明被害人Y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四、被害人Y某在本案当中并没有相互斗殴的主观故意,亦不存在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恶意挑拨,仅系在犯罪嫌疑人Z某主动动手并且明显过激的情形下,予以正当还击,应当予以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五、从本案被害人Y某与犯罪嫌疑人Z某受伤结果来看,完全系正当防卫权利的恰当法律适用,被害人Y某的行为明显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也没有造成重大损害。

本案结果: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恒略律师的相关法律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对Y某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恒略说法: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正当防卫行为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等。

在本案中,贠航律师正是通过深入分析和调查案件细节,准确把握了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和适用条件,成功为Y某辩护并获得了不予起诉的决定。这一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公民有权采取正当防卫行为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司法机关也应依法准确认定正当防卫行为,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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