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恒略律所贠航律师在办理L某涉嫌诈骗罪一案,通过向检查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后,L某在不到一周内成功办理取保恢复自由,也为案件的下一步辩护打下良好基础。近日,本案再传捷报,经过贠航律师的辩护,为L某争取到缓刑结果。最终法院作出判决:L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案件简述:
公诉机关指控并经本院审理查明,2024年3月,被告人L某明知本人已没有网络U币用于出售的情形下,仍以出售网络U币为由,骗取被害人Z某信任。2024年3月3日,Z某在北京市大兴区以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向L某提供的账户内转账人民币44000元,上述钱财已被L某挥霍。
2024年7月16日,被告人L某被刑事拘留,并于8月8日被批准逮捕,后羁押于看守所。L某被批准逮捕后,其家人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为了尽可能给L某争取宽大处理,家人多方了解,最终选择了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贠航律师担任本案的辩护人。
代理过程:
贠航律师在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会见,约见办案人员,充分了解案情特别是逮捕的具体原因。同时指导L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严宽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恒略律师认为L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取保候审不会给案件审查带来阻碍,亦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请求检察机关对L某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检察机关采纳了恒略律师的意见。
恒略律师在L某取保候审后,与其深入沟通辩护策略。L某对恒略律师的负责专业表示非常认可,并向检察机关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后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L某犯诈骗罪。恒略律师代理L某出庭发表辩护意见称:
第一,被告人L某具有多个从轻、减轻处罚的罪轻情节,被告人L某及其家属已经配合贵院完成案涉违法所得的退赔事宜,并已与本案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出具谅解书。另L某亦构成坦白情节,已自愿配合人民检察院完成全部认罪认罚程序流程,且已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L某的子女年龄尚幼,身边亟需亲人密切关照与持续护理。故恳请贵院依法对被告人L某判处缓刑处罚。
第二,被告人L某的案涉金额仅为四万余元,且其已经表示认罪悔罪,并自愿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案件事实情况,配合公安机关查明整个案件事实经过,符合判处缓刑处罚的基本条件。
第三,L某一贯表现良好,系初犯、偶犯,受过良好教育,遵纪守法。L某多次表示,经过本案的经历,已深刻反省自己行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不会再犯。综上,L某主观恶性小,恳请贵院对其判处缓刑刑罚。
综上,被告人L某虽构成诈骗罪名,但被告人L某具有多个从轻、减轻处罚罪轻情节,希望在这个前提下,法律可对L某以教育为主,提高被告人的法律意识,以惩罚为辅,给被告人一个改正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依法对被告人L某判处缓刑处罚。
本案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后采纳了恒略律师的意见,判决L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恒略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以一贯严谨、认真和敬业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及信任。当事人及家属非常感动和满意,特向贠航律师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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