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述:
近期,恒略文品良律师代理安徽萧县一起确认强拆违法案取得胜诉。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等程序,恒略律师厘清案件事实,精准确认并列明被告,力证案涉强拆行为违法。最终实现同村18位委托人的诉求,使案件取得阶段性胜利,为后续维权事宜打下良好基础。(本文当事人信息等均作化位,仅展示部分判决)
A某系萧县XX镇XX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和住宅。为实施XX城际高铁建设项目征地工作,XX镇政府曾向其提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因补偿标准过低,安置补偿工作不透明、不公平,A某并未签订上述安置补偿协议。
XX镇政府于2023年3月13日,对其作出*号征收补偿安置决定,3月14日向其下发《强制执行催告书》,后于3月28日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其部分房屋,损毁了其房屋内物品及房屋外树苗等青苗和附属物。另,同村的十余位村民也遭遇了这样的情况,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8位村民经过多方咨询,最终选择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帮助维权,律所委派处理征收拆迁案件经验丰富的文品良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
经过对现场情况的勘查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分析,恒略律师认为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即确认XX镇政府实施的拆除行为违法。
1.XX镇政府作为镇级人民政府,不具有强制拆除其房屋的法定职权;
2.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强制拆其房屋行为程序违法;
3.未向被征收人公示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及评估机构以及选定该机构的依据和过程,评估过程不透明不合法;
4.征收补偿仅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剥夺了其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
5.A某至今未收到房屋和地上附着物的分户评估报告,货币补偿金额无计算依据,且补偿标准低,无法保障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6.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时未清点也未妥善转移和保管其房屋内可移动财产扩大了其财产损失,造成其居住生活困难,违反了行政行为比例原则。
综上,恒略律师提交多项证据材料诉至法院,请求:1.确认XX镇政府 2023年3月28日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2.本案诉讼费及律师费由XX镇政府承担。
Q1被告提交证据材料辩称:
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未超越职权,A某认为其无权作出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案涉项目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时间紧、任务重,其依法依规按照指示拆除房屋虽有轻微瑕疵,但不构成违法,其不存在实体违法行为。
判决结果:
经庭审质证,法院对我方所举证据认为具有真实性、证据形式来源合法,与本案有关联性,予以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确认被告XX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强制拆除原告A某房屋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本案中A某的宅基地 、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等在案涉项目征收范围内,XX镇政府作为该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未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实施拆除案涉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因该拆除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依法应确认违法。被告抗辩其实施拆除房屋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至此,本案维权取得了初步胜利,恒略律师提示您,遇到征收拆迁问题,应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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