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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胜诉案例】案涉83万余元民间借贷起纷争,熊斌蓉律师助力护权益!

案件简述: 刘娜娜与赵楠通过网络相识,双方逐渐成为关系较好的朋友。2018年至2023年期间,赵楠以资金周转、还信用卡等理由多次向刘娜娜借款,刘娜娜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向赵楠支付了总计138万余元的借款。赵楠陆续偿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95万余元未还清。(本文涉及各方当事人信息等均作化名) 2020年11月,…

案件简述:

刘娜娜与赵楠通过网络相识,双方逐渐成为关系较好的朋友。2018年至2023年期间,赵楠以资金周转、还信用卡等理由多次向刘娜娜借款,刘娜娜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向赵楠支付了总计138万余元的借款。赵楠陆续偿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95万余元未还清。(本文涉及各方当事人信息等均作化名)

2020年11月,赵楠向刘娜娜出具了一份借条,约定借款金额为92万元,并承诺于2020年11月27日前还款。然而,借款期限届满后,赵楠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面对赵楠的拖延与推诿,刘娜娜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她找到了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熊斌蓉律师,委托其代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庭审交锋:借款事实与还款责任的认定

原告主张:

转账记录与借条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赵楠拖欠本金95.2万元;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赵楠多次承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主张按LPR四倍计算逾期利息。

被告抗辩:

部分转账系“资金拆借”,并非借款;

已通过现金归还104万元(含借条原件),但无收据或证人;

诉讼时效已过,聊天记录系“配合演戏”,刘娜娜当时说她父母知道她在外欠钱,所以打电话和张楠沟通好张楠要说什么,让张楠按照沟通好的内容回复刘娜娜的微信。

四大核心争议

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原告提交转账记录、借条复印件及聊天记录,证明资金交付与借款合意;

被告辩称部分转账用途不明,但未能举证反驳。

现金还款是否真实

被告声称分两次归还104万元现金,但未提供收条、取现记录或证人;

原告否认收到现金,且聊天记录显示被告持续承认欠款。

诉讼时效是否超期

原告最早催款时间为2023年3月,起诉时间为2024年11月,未超三年时效;

被告主张聊天记录为“虚假沟通”,但未提供证据。

利息计算是否合法

原告主张按LPR四倍计算利息,但法院认定双方未明确约定利息,调整为按一年期LPR标准(3.85%)计算。

恒略律师:以证据链击破抗辩

构建完整证据体系

梳理五年间数百笔转账记录,区分“1000元以下零散转账”与“大额借款”,精准计算未还本金;

提交借条复印件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赵楠多次确认欠款金额(83.5万元)及还款意愿。

驳斥“现金还款”主张

指出现金还款缺乏基本凭证,且被告自称“撕毁借条”不合常理;

强调被告在聊天中持续承认欠款,与“已还清”主张矛盾。

精准适用法律条款

引用《民法典》第679条,明确自然人借款合同自交付时成立;

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5条,要求被告对还款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调整利息主张,符合“未约定利息时按LPR标准计算”的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

经过审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认定:

借贷关系成立,但双方对账后确认欠款金额为83.5万元;

被告未能证明现金还款,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原告催款记录中断诉讼时效,未超期;

逾期利息按年利率3.85%计算。

判决结果:赵楠需偿还83.5万元本金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000元。

恒略说法:

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首先,务必签订规范的书面借款合同,详细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切不可仅凭口头约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无据可依。其次,要妥善保留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像转账记录、借条、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关键时刻将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另外,大家还要关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一旦发现对方有违约风险,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防止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只有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规定,我们才能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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