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这类报价,关键是先把“材料整理”和“调取村会议记录”当作两个可以分开的工作项,逐项确认它们是否包含在律师服务费内,以及调取过程中是否会产生查档费等代付费用。报价只写“材料整理”时,“调取村会议记录”属于未列明事项,建议在签订委托合同前要求律所书面说明该项是否另行收费、如何计费,并把取证范围作为合同附件逐项列明。本次资料未包含泰州当地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无法据此判断具体报价高低,以下仅就费用项目与取证范围的核对方法说明。
一、先把费用分成三类核对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八项,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该条同时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据此,核对报价时可以分三层看:第一层是律师服务费,对应材料整理、调查取证、法律分析、文书起草等律师工作;第二层是代付费用,如调取村会议记录时向档案保管单位支付的查档费、复制费,这类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应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并取得有效凭证;第三层是异地办案差旅费,需单独列明并提供凭证。报价单只写“材料整理”而未写“调取村会议记录”,需要问清后者是计入律师服务费,还是作为代付费用或另行计费项目处理。
二、取证范围建议逐项写入委托约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一项载明,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时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取证工作的工作量不同,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后写入合同。
以下是一份用于比对的整理清单,属于建议性的核对方法,不是法定必交材料或固定顺序:
| 工作项 | 报价中是否列明 | 建议核对的内容 |
|---|---|---|
| 已有材料整理、编目 | 已写“材料整理” | 整理范围、交付形式、是否含扫描复制 |
| 调取村会议记录 | 未列明 | 是否包含在服务费内;查阅、复制是否产生查档费 |
| 现场勘查、拍照录像 | 视报价而定 | 次数、范围、是否另行计费 |
| 向村委会、乡镇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查阅复制文件 | 视报价而定 | 是否属于调查取证工作,差旅如何计算 |
|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 视报价而定 | 是否单列工作项及计费方式 |
建议的核对顺序是:先看报价单列明了哪些工作项,再对照自己希望委托的取证事项,逐项询问未列明事项是否另行收费,最后把确认结果写入合同或附件。这样处理有助于把“材料整理”与“调取村会议记录”的工作量和费用边界分开,避免履行中产生理解差异。
三、清单、凭证与争议处理
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清单,代付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提供有效凭证;这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的要求。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根据该意见第十三项,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进行调解。诉讼中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则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2007年4月1日施行)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该项费用与律师服务费分属不同项目。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方向包括征地拆迁,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2026年在泰州准备征地拆迁事项、需要核对收费清单与取证范围的,可先电话咨询;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与费用以委托约定为准,泰州案件的实际承接与办案安排需向律所进一步核实。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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