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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咨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原审证据与新证据形成时间需分别说明时应备哪些时间材料?

在北京准备再审申诉律师咨询,材料建议围绕四个核对对象组织:申请主体与代理关系、生效裁判文书及送达凭证、再审申请书与证据清单、原审证据和新证据的时间说明。原审证据侧重说明形成时间、在原审中的提交与质证情况;新证据侧重说明形成时间、取得时间以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时间,因为以“有新的证据”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是从知道或者应…

在北京准备再审申诉律师咨询,材料建议围绕四个核对对象组织:申请主体与代理关系、生效裁判文书及送达凭证、再审申请书与证据清单、原审证据和新证据的时间说明。原审证据侧重说明形成时间、在原审中的提交与质证情况;新证据侧重说明形成时间、取得时间以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时间,因为以“有新的证据”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一、先固定程序对象和基础材料

申请再审需先明确向哪家法院提出、针对哪份生效裁判、被申请人是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咨询时可用裁判文书首页、送达回证和生效证明核对法院、案号、当事人及生效日期。

基础材料建议包括:再审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函(如委托律师);原审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及送达凭证;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该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材料不齐时,法院可以要求补充,但申请再审的期限仍应按法定期间单独核对。委托律师的,还可依据该法第六十四条由律师查阅本案有关材料、调查收集证据。

二、原审证据与新证据分两组说明时间

两类证据的时间说明用途不同,建议分开列组,不要混在一张清单里。

组别 建议说明的时间点 可备的时间材料 主要用途
原审证据 证据形成时间;原审提交时间;质证时间 证据原件或复印件、原审证据清单、提交回执、庭审笔录或质证记录 核对原审证据是否提交、是否质证,以及原审事实认定所依据的证据情况
新证据 证据形成时间;发现或取得时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时间;原审未提交的原因 新证据原件及形成时间凭证、取得过程的记录、往来函件或查询记录、原因说明 核对是否属于“新的证据”,以及期限从何时起算

新证据对应的法定事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该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此,新证据咨询时不仅要说明证据本身形成于何时,还要说明何时发现、取得,何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证据存在。原审证据的时间材料则用于说明原审审理时的证据状态,与上述期限起算点的核对重点不同。

三、建议的核对顺序与咨询边界

可以先核对申请主体、裁判文书和送达凭证,再核对申请再审期限,然后按原审证据、新证据分组整理时间轴,最后将每组证据对应到具体再审事由。时间轴可以按“裁判生效日—原审证据形成及提交日—新证据形成日—知道或应当知道日—咨询日”排列,便于在同一主体、同一事项下比对。需要留意,该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涉及此类裁判时,应先核对是否属于该条范围。

上述清单是材料整理和咨询准备的建议,不构成法定必须提交的顺序,也不能仅凭材料清单判断案件是否应当再审。是否符合再审事由、期限如何计算,仍需结合裁判文书、送达记录和证据原件进一步核对。在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进行再审申诉咨询时,可先按原审证据与新证据两组整理材料,具体服务范围与计费方式可与律所协商确认。

条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2024年1月1日施行,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六条;公开文本: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20330/content.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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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再审申诉律师咨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