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报价未区分代写与咨询时,建议先把报价“对应哪项服务、包含哪些工作、费用由哪几部分构成”逐项写清,再与委托合同、收费清单和付款凭证比对。服务范围尚未明确之前,该报价所对应的具体工作内容仍需核实,不宜直接当作文书代写的全部费用。
一、先核对报价对应的是哪项服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第一项,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时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同一份报价可能对应不同工作内容,建议就以下事项向律所书面确认:
| 核对项 | 报价中建议写明的内容 |
|---|---|
| 服务类型 | 仅解答咨询,还是包括文书起草、修改、定稿 |
| 文书范围 | 文书类型(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请书、合同、律师函等)及份数 |
| 工作深度 | 修改次数、修改范围、是否包含后续答疑 |
| 交付方式 | 电子版或纸质版、交付时间、是否包含提交或立案指导 |
| 程序阶段 | 一审、二审、执行等具体阶段 |
上述事项属于拟议委托内容,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咨询与代写在时间投入、责任范围上并不相同,报价单将两者合并为一项时,服务边界容易在履行中产生分歧。
二、再核对费用构成与计算方式
同一文件第八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核对报价时,可以按这三类拆分:
- 律师服务费:是固定金额,还是按件、按小时计费;是否分段收取;文书增加份数或增加修改次数是否另行计费。
- 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是否已列明项目、金额和凭证,是否与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 异地办案差旅费:是否单独列示、按什么标准计算。
第八项同时明确,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报价单中出现名目不清的额外收费项目时,可以作为进一步核实的重点。
三、最后核对书面文件之间是否一致
建议将报价单、委托合同或其中的收费条款、收费清单、付款凭证放在一起比对:服务事项名称是否一致,金额是否一致,计费方式是否一致,代付费用是否列明并附凭证,工作量增加或委托终止时如何处理是否有约定。第八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加强对收费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收费条款的审核把关,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报价与合同表述不一致的,建议在签署前要求书面澄清,并保留报价单、沟通记录和付款凭证。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资料显示,该所业务方向涉及合同、房产、婚姻继承、劳动争议等一般法律事务;具体费用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就文书代写与咨询的区分,可先按上述三项完成书面核对,再决定委托范围。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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