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述:
小楠与小天于2012年相识相恋,2015年登记结婚,2017年育有一子多多。然而,这段婚姻并未因孩子的到来而稳固。婚后,小楠独自承担家庭开支,小天不仅未提供经济支持,还多次实施家暴。2024年2月,小楠发现小天与第三者存在暧昧关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本文涉及各方当事人信息等均作化名)
2025年1月,小天因琐事与小楠争吵,强行扣押其手机并威胁人身安全,小楠被迫报警后搬离住所,开启分居生活。此后,小天多次到小楠租住处骚扰、踹门,甚至扬言“绝不离婚”。
身心俱疲的小楠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结束这段婚姻,并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田娇艳律师提起离婚诉讼,核心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子女探视权保障。
接受委托: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需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本案中,被告对家暴及出轨行为矢口否认。田律师通过以下方式固定证据:
家暴证据:整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及邻居证言,证明被告多次实施暴力;
出轨线索:调取被告与案外人的通讯记录及出行轨迹,形成间接证据链;
分居事实:提供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证实双方自2025年1月起分居。
子女抚养与探视权的平衡
多多长期由男方父母照顾,且小天名下有房产,能提供稳定生活环境,所以小楠主张孩子由被告抚养,但需保障探视权。田律师从“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出发,提出:
被告具备稳定经济条件,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细化探视条款(每周六固定时间接回),并要求法院明确被告的协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共同财产双方无共同存款,律师以“快速解除婚姻关系”为核心目标,暂缓财产争议;同时保留后续追偿权利,避免陷入冗长诉讼。
以调解促和解,高效实现诉求:
最终,经田律师与对方多轮沟通,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离婚生效: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抚养权归属男方:多多由小天抚养,考虑其家庭支持与居住稳定性;
探视权明确:小楠每周六可接走孩子9小时,小天需积极配合;
恒略说法:离婚纠纷主要争议
离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家暴、婚外情、感情破裂且分居满一年等情形可判离婚;
抚养权判定:法院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综合经济能力、居住环境、亲子关系等因素;
探视权保障:未直接抚养方享有法定探视权,具体安排可协商或由法院裁决;
人身保护令:遭受家暴或威胁时,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禁止施暴者接触、骚扰受害人。
本案中,田娇艳律师通过精准证据链与灵活调解策略,不仅帮助小楠摆脱暴力婚姻,更为其争取到合理的探视权,达成其全部诉求。婚姻自由不仅包含结婚自由,更包括离婚自由——当感情无法挽回时,法律永远是捍卫尊严与安全的最后防线。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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