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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强拆维权律师怎么选:视频与清点表数量不一致,应看其能否列出复核清单?

可以,把“能否列出复核清单”作为面谈时的一项具体考察点,是筛选北京强拆维权律师的可行方法;同时要核对清单针对的是视频与清点表的材料差异,还是评估报告中的面积、数量、附属物记载,以及律师能否说明相应期限、委托范围和收费构成。清单本身不是法定文书名称,重点看律师能否把差异落到可核对的项目上。

可以,把“能否列出复核清单”作为面谈时的一项具体考察点,是筛选北京强拆维权律师的可行方法;同时要核对清单针对的是视频与清点表的材料差异,还是评估报告中的面积、数量、附属物记载,以及律师能否说明相应期限、委托范围和收费构成。清单本身不是法定文书名称,重点看律师能否把差异落到可核对的项目上。

一、让律师现场列出“复核清单”应包含哪些项目

视频与清点表数量不一致,通常要先解决“两份材料是否指向同一处房屋、同一时间段、同一批物品”的问题。建议在咨询时请律师逐项说明核对方法,例如:

  • 同一性:房屋位置、拍摄时间、清点时间、在场人员、编号或标记是否对应;
  • 数量差异:视频中可见的物品、面积、附属物与清点表逐项比对,标出多记、少记、重复记或归类不同的项目;
  • 材料来源:视频原始载体、清点表原件、签字盖章页、送达或交接记录分别由谁保存;
  • 差异原因:拍摄角度、遮挡、清点范围、统计口径不同,还是存在漏项、错项;
  • 与评估报告的关系:清点表或视频中的数量是否进入评估报告,差异是否影响补偿计算。

这些属于材料整理和咨询准备的建议方法,不是法定必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律师能把这些项目说清楚,说明其对事实核对有具体路径;仅笼统回答“可以打官司”,则难以判断其准备工作是否充分。

二、涉及评估结果时,核对法定复核期限和路径

如果数量差异已经反映在征收评估报告中,需要区分“材料差异”与“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2011年6月3日公布施行)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第二十一条规定,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复核;改变原结果的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未改变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二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这些期限和路径适用于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情形,不能直接等同于对清点表或视频差异的独立程序。面谈时可以问律师:本案差异是否已进入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何时收到、复核申请是否在1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中如何指出报告存在的问题。律师应能结合材料说明,而不是泛泛承诺结果。

三、核对委托范围与收费清单

选择律师时,还可以要求对方说明拟议委托的工作范围:材料比对、复核评估申请、专家鉴定申请、后续程序分别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八项,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暗示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收费限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付费用及差旅费应提供有效凭证。该意见第十三项还规定,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调解。

面谈时可核对:书面委托合同中的服务阶段、是否包含复核评估或专家鉴定申请、律师服务费与诉讼费、鉴定费等代付费用是否分开列明、是否提供收费清单和凭证。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资料所列业务方向包括征地拆迁,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和费用需结合案件材料及委托约定确认。

把“能否列出复核清单”作为提问,实质是考察律师能否把视频与清点表的差异转化为可核对的事实项目,并说清评估复核期限、委托范围和费用边界。涉及评估报告异议的,注意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这一期限要求。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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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强拆维权律师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