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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行政复议律师咨询:复议申请与答复附件页数不一致,补正通知前先核对哪一版本?

在邯郸办理行政复议时遇到复议申请与答复附件页数不一致,补正通知前应先核对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并由该机关实际收到的那一版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正文、附件目录、页码编号和提交凭证。被申请人答复及其附件属于受理后程序中的材料,其页数差异本身不进入补正通知的审查范围。

在邯郸办理行政复议时遇到复议申请与答复附件页数不一致,补正通知前应先核对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并由该机关实际收到的那一版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正文、附件目录、页码编号和提交凭证。被申请人答复及其附件属于受理后程序中的材料,其页数差异本身不进入补正通知的审查范围。

补正审查的对象是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修订)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该条指向的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表述是否清楚,判断标准是第三十条第一款所列受理条件。

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答复、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规定在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八条:行政复议机构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发送申请书副本,被申请人自收到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材料。答复附件因此处在受理之后的答复阶段,与补正通知所审查的申请材料不是同一程序环节的材料。

核对顺序与材料清单

建议按以下顺序核对,目的是先固定“复议机关收到的是哪一版”这一事实:

核对项 核对内容 用途
申请书及附件目录 正文页数、附件名称、页码是否连续、签章是否完整 确认申请人提交版本的完整面貌
提交凭证 互联网提交回执、邮寄单据、收件回执或系统截图 确认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材料的日期和版本
身份及代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权限证明等 对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所列申请书应载明事项
被申请人答复及附件 答复正文与附件的页数、目录、编号 留作受理后审理阶段比对,不在补正前作为主核对对象

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的,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通过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到达特定系统之日,为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据此,若纸质稿与上传稿页数不一致,应以到达指定系统的那一版为核对基准,并保留系统回执。

页数差异的处理前提

页数差异出现在申请人自己提交的不同版本之间时,先以复议机关收到的版本为准,逐页比对目录、正文和附件,记录缺页、重页或编号跳页的位置。差异出现在被申请人答复附件与申请人材料之间时,可以在受理后的审理程序中记录具体页码和内容差异,结合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九条听取意见、第五十条听证等环节提出,不宜在补正通知前把答复附件当作申请材料补正的对象。

收到补正通知后,按通知一次性载明的事项,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

如委托律师协助梳理材料版本和提交凭证,律师服务费属于委托合同约定事项,可与律所书面确认服务范围及计费方式;本次资料未涉及具体收费标准,不作金额判断。

依据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修订)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公开文本: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11778/content.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36号,2026年4月29日修订)第二十八条,公开文本:https://www.kashi.gov.cn/ksdqxzgs/c115966/202605/451dfa271e0f4bc7959531e136d2e513.shtml。

如需就本文涉及的材料、具体需求或委托条件进一步核对,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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