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区政府信息公开律师咨询,核心是判断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向哪个机关申请,以及答复是否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指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密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按条例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涉及材料整理、答复核查或委托需求时,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确认相关服务与承接条件。
这类咨询适用于已准备申请、收到补正或答复、准备复议诉讼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不能当场答复的,行政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需延长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的时间不计入该期限。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时,机关可要求说明理由。
一、信息范围:先分清“政府信息”与不受理事项
依据条例第二条,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至第四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工作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密云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此承担主管职责,但申请人仍要向制作或保存该信息的机关提出申请;不宜把所有事项都提交给办公室。
需要核验不受理或不能提供的情形。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除能够作区分处理外,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第三十九条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告知相应渠道。若申请公开的是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机关可告知获取途径。这些边界决定了申请文书应尽量指向已经存在、可检索的现存记录。
二、向密云区机关申请时的对象与共同制作问题
申请前要确认制作或保存机关。密云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自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若信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按条例第三十四条,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可以征求相关行政机关意见,被征求意见机关应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视为同意公开。这类情形常出现在跨部门审批、联合发文或综合材料中。
对于自身相关记录,第四十一条提供更正路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更正;有权更正的机关审核属实应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职能范围的,可转送有权机关处理并告知,或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机关提出。
三、答复核查:对照七类答复与期限
收到答复后,先核对答复日期和类型。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按第三十三条应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延长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的时间不计入期限。第三十六条列明七类答复,核查时可逐项对照。
| 答复类型 | 典型情形 | 核查要点 |
|---|---|---|
| 已主动公开 | 信息已公开 | 是否告知获取方式、途径 |
| 可以公开 | 信息可公开 | 是否提供信息或告知方式、途径和时间 |
| 不予公开 | 依据条例决定不公开 | 是否说明理由 |
| 信息不存在 | 经检索没有 | 检索范围、关键词是否合理 |
| 不属于本机关 | 非本机关负责公开 | 是否说明理由并告知负责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
| 重复申请 | 已答复且重复申请相同信息 | 是否告知不予重复处理 |
| 特别规定 | 工商、不动产登记等 | 是否告知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
此外,第三十七条要求对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应提供可公开部分并对不予公开部分说明理由;第四十条要求按申请人要求和保存实际确定提供形式,若按申请人要求形式提供可能危及载体安全或公开成本过高,可通过电子数据等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安排查阅、抄录。
四、委托律师的要点:事项、材料与阶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自行提出,也可以在具体阶段委托律师协助。委托前宜明确事项范围:是代为撰写申请、补正说明,还是核查答复、准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材料。范围越具体,越便于判断需要哪些材料。
通常需要整理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事项的名称、形成时间、制作或保存机关;已有的申请文书、邮寄或提交凭证;收到的补正通知、答复文书及信封。若涉及更正自身相关记录,还应准备证明记录不准确的证据。委托沟通时应确认承办阶段、权限边界、费用项目与支付方式,并以书面约定为准。律师可协助把“想要的信息”转化为可供检索的现存记录描述,减少因表述模糊导致的补正或不予处理。
五、费用与救济渠道的常见疑问
问: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收费吗? 答:按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时,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此外,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必要帮助。
问:对答复不满意怎么办? 答:先看答复文书告知的救济渠道和期限,再结合答复类型判断是补正申请、要求更正、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不同答复对应不同核查重点,不宜仅凭口头答复就放弃书面凭证。若认为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决策,第四十四条允许申请人建议行政机关将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
下一步,建议先明确要申请的信息名称、形成时间、制作或保存机关,整理身份证明、申请文书、补正通知和已有答复。若涉及密云区政府或部门的具体答复核查、材料补正、复议或诉讼准备,可携带案件所在地区、当前阶段与关键材料,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确认服务范围与承接条件。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具体适用需结合个案和有效依据,服务事项及费用以确认和书面约定为准。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