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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胜诉案例】薛素华、张珺律师成功代理中介合同纠纷案,助当事人挽回三十万损失

案件简述:签证遭拒引纠纷,高额服务费难追回 2023年4月,张松柏为办理英国创新签证,与北京A咨询有限公司(下称 “A 公司”)签订《英国创新签证服务协议》。协议约定,A 公司为张松柏及其家属提供签证申请全流程服务,包括资格评估、材料准备、提交申请及后续沟通等;张松柏需支付 48000 英镑服务费(折合人民币 4119…

案件简述:签证遭拒引纠纷,高额服务费难追回

2023年4月,张松柏为办理英国创新签证,与北京A咨询有限公司(下称 “A 公司”)签订《英国创新签证服务协议》。协议约定,A 公司为张松柏及其家属提供签证申请全流程服务,包括资格评估、材料准备、提交申请及后续沟通等;张松柏需支付 48000 英镑服务费(折合人民币 411916.8 元),并自行承担向英国政府缴纳的3708.11 澳元健康附加费。合同还约定了:若遭拒签,A公司需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服务费,并协助办理健康附加费退费。(本文涉及各方当事人信息等均作化名)

签约后,张松柏依约支付了全额服务费,并于 2023年6月缴纳健康附加费。然而,同年9月8 日,英国签证与移民局以 “未满足创新标准” 为由拒绝其申请。

拒签后,张松柏在A公司建议下尝试行政复议。A公司协助准备了相关材料,但2024年9月20日,英国当局维持了拒签决定。此时,张松柏依据合同要求A公司退款,却遭到百般推诿。A公司还提出更换签证项目或继续进行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但张松柏已对A公司失去信任,坚决要求按约退款。

沟通无果后,张松柏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薛素华、张珺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解除、退还服务费及利息,并协助办理健康附加费退费。

争议焦点:

1.合同解除时间

A公司主张,张松柏被拒签后仍选择行政复议,A公司继续提供了复议材料准备、提交等服务,合同并未在 2023年9月8日(拒签日)解除;张松柏则认为,拒签即触发合同解除条件。

2.退费责任归属

A公司辩称,拒签系张松柏面试过错导致:其未按预约时间及中文语种面试,且用英文面试长达 4 小时(远超90分钟标准),属于个人原因;张松柏则主张,A 公司未履行充分指导义务,拒签理由与面试流程无关。

3.健康附加费协助义务

A公司称,英国移民局已在拒签信中明确健康附加费将自动退还至付款账户,无需协助;张松柏则强调合同约定 A 公司有协助义务,需提供支付号码。

法庭交锋:

恒略律师:

1.紧扣合同条款:依据《服务协议》第五条,强调“收到拒签文件10日内退费”是A公司的核心义务,拒签事实明确,退款条件已成就。

2.反驳“单方终止”抗辩:指出张松柏要求退款是行使合同权利,并非“单方终止”服务。行政复议失败后才放弃司法复议,系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不触发“不退费”条款。

3.质疑服务质量:提交微信记录,证明A公司对翻译离场等突发情况缺乏预案,未能提供符合专业标准的支持服务。

4.明确资金占用损失:要求A公司支付自拒签日起的利息。

A公司辩称:

1.主张履约完成无过错: A公司已经按照协议为张松柏提供了全面的服务……9月8日是张松柏收到签证被拒绝的时间,张松柏选择通过法律维权后A公司依然在按照双方的约定为张松柏提供相应服务,张松柏主张双方合同于2023年9月8日解除与事实不符,其陈述系虚假的。

2.归责于客户:

举证微信记录及面谈记录,称张松柏未按预约使用中文面试、超时面试、在翻译离场后坚持用英语作答等行为是导致签证官不满及拒签的主因。

援引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称若因“面试原因”拒签,仅退部分款项(扣除1万英镑)。

3.否认健康附加费协助义务:指出费用已由英国官方承诺自动退还,无需且无法协助。

法院判决:部分支持诉请,损失最大程度挽回

合同解除时间:法院认为,拒签后双方就行政复议进行了合作,合同未即时解除。最终认定解除时间为体现原告明确解约意思的起诉状送达A公司之日(2025年5月16日)。

拒签与责任:采纳拒签信及复议结果内容,认定张松柏面试表现存在不足,对拒签有直接影响。根据协议约定A公司有权扣除部分费用(1万英镑)后退还余款。

但双方并未在收到《拒绝入境许可》后立刻协商退费事宜,张松柏对行政复议一事持认可态度,即A公司在张松柏被拒签之后仍为其提供了撰写和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相关工作,因此,《服务协议》并未因张松柏被拒签而解除。在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之后,张松柏方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司法复议程序,并要求退费,故A公司应当履行退费义务。

3.退费具体金额:本院结合合同履行情况、期限等因素,酌情确定为30万元。利息损失实际为资金占用损失,本院酌情将起算时间调整至张松柏主张退费之次日。就张松柏要求A公司协助办理健康附加费退还事宜一节,此非合同义务,且根据《拒绝入境许可》所载,该费用是由收取部门直接退回至张松柏缴费银行卡内,故对于张松柏此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

一、确认原告张松柏与被告北京A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签订的《英国创新签证服务协议》于2025年5月16日解除;

二、被告北京A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张松柏外方服务费人民币30万元;

三、被告北京A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张松柏利息,以人民币3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4年9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恒略说法:

恒略律师凭借对法条的深刻理解及精湛的诉讼策略,在A公司多重抗辩下,成功为当事人锁定关键合同权利,追回绝大部分损失。

恒略律师温馨提示:签订此类合同时,务必逐条审阅,特别是关于费用支付、退费条件、各方责任、合同终止情形的条款。发生争议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固定证据(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官方文件),方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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