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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长沙行政赔偿律师费用咨询:现场照片与受损清单核对是否分项报价

在长沙咨询行政赔偿案件的律师费用时,“现场照片与受损清单核对”能否单独列项报价,取决于你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如何界定服务范围和计费方式;目前没有统一规定要求律所必须把这项工作单列收费,也没有统一规定禁止单列。

在长沙咨询行政赔偿案件的律师费用时,“现场照片与受损清单核对”能否单独列项报价,取决于你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如何界定服务范围和计费方式;目前没有统一规定要求律所必须把这项工作单列收费,也没有统一规定禁止单列。资料显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自行制定,因此你需要核对的是该所公示或书面提供的收费标准、合同中的服务事项清单,以及这项核对工作是否被写入其中。

一、分项报价的依据在律所,不在统一价目表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一项明确:“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标准时应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各省(区、市)律师协会指导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对律所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和分析(原文见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据此,长沙的律所可以按阶段计费、按件计费或按项目分项计费,“照片与清单核对”是否作为独立项目,属于律所收费方案与个案约定的内容。咨询时建议直接索取该所的收费项目清单,查看其中是否列有“证据材料核对”“损失清单审核”一类条目,以及对应的是计时还是计件。

二、这项核对工作应当如何谈、如何写进合同

现场照片与受损清单的比对,实质是把照片反映的受损对象、位置、时间与清单所列项目、数量、金额逐项对应。这项工作是否单列收费,可以从三个层面问清楚:

  1. 服务范围:可与律所协商是否将照片与清单的逐项核对纳入代理或顾问服务范围,以及纳入后是否另计费用;
  2. 计费口径:如单列,建议问明是按小时计费、按材料份数计费,还是并入某一阶段固定费用,并写入合同或补充确认;
  3. 成果形式:可询问核对后是否出具对照说明、差异表等书面材料,以及该材料是否包含在已约定的费用内。

材料整理方面,建议按同一受损对象、同一拍摄位置、同一时间段对照片编号,并与清单条目一一对应;同时记录照片的拍摄来源与形成时间、清单的制作主体与日期。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咨询时的服务范围描述更具体,便于律所判断工作量并给出可核对的报价,而非构成任何提交义务。

三、费用边界:律师服务费与诉讼费分开看

行政赔偿案件在法院阶段不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2007年4月1日施行)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原文见 https://www.hengqin.gov.cn/lab/flfg/xzfg/content/post_3516588.html)该条免除的是向法院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与律师事务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分属不同项目,不能据此认为律师代理不收费。

在复议阶段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二条,复议机关对依法应当赔偿的,在撤销、部分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时,应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程序路径不同,工作量和报价基础也可能不同,咨询时宜说明目前处于哪个阶段。

如对已发生的收费产生争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十三项规定,可以先与律所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请律所所在设区的市律师协会调解。

咨询前的核对清单(建议)

核对对象 核对内容
收费项目清单 是否列明证据核对类项目及计费方式
委托合同 服务范围、阶段、是否含照片与清单比对
费用构成 律师服务费与法院诉讼费、鉴定评估等第三方费用分列
付款与票据 收款主体是否为该律所、票据项目与合同是否一致

照片与清单核对是否分项报价,最终以书面约定为准;具体金额需以该所收费标准及个案工作量为依据另行确认。

如需就本文涉及的材料、具体需求或委托条件进一步核对,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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