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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北京行政诉讼起诉材料常见问题中,授权书权限写一般代理而起诉状需变更诉讼请求时提交前核对哪项授权?

在北京行政诉讼起诉材料准备阶段,授权委托书权限栏写“一般代理”、而起诉状需要提出或变更诉讼请求时,提交前应当核对的是授权委托书中代理权限的具体记载是否涵盖“变更诉讼请求”这一事项,以及该记载能否与起诉状所列诉讼请求逐项对应。权限栏只写“一般代理”、未列明变更诉讼请求的,建议在递交前与委托人确认,并形成书面明确授权,再与…

在北京行政诉讼起诉材料准备阶段,授权委托书权限栏写“一般代理”、而起诉状需要提出或变更诉讼请求时,提交前应当核对的是授权委托书中代理权限的具体记载是否涵盖“变更诉讼请求”这一事项,以及该记载能否与起诉状所列诉讼请求逐项对应。权限栏只写“一般代理”、未列明变更诉讼请求的,建议在递交前与委托人确认,并形成书面明确授权,再与起诉状一并提交。

核对对象:权限栏文字与诉讼请求的对应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该条解决的是哪些人可以受委托参加诉讼;诉讼代理人具体可以实施哪些诉讼行为,取决于授权委托书所记载的权限范围。资料中未列明“一般代理”与“特别授权”分类的具体条文,因此对“一般代理”四个字能否覆盖变更诉讼请求,宜回到委托书文本本身核对,并以受理法院立案窗口的告知为准。

提交前可以把三份材料放在一起比对:授权委托书的权限栏原文、起诉状“诉讼请求”部分、委托人的签名与日期。三者指向同一主体、同一事项,材料之间才便于相互印证。

建议的核对顺序

顺序 核对项 可以核对什么
1 授权委托书权限栏原文 是否出现“变更诉讼请求”或含义对应的表述
2 起诉状诉讼请求部分 列明的请求与权限栏事项是否一一对应
3 委托人签名、日期、身份信息 与起诉状原告是否同一主体
4 拟变更请求的书面说明 新增或变更事项是否已有对应的授权文件
5 份数与形式要求 以受理法院立案窗口告知为准

上述顺序属于材料整理方法,供递交前自查使用,不是法定提交顺序,也不替代法院对起诉材料的具体要求。

起诉状内容确有欠缺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立案窗口就授权问题作出告知的,按一次性告知的内容补正即可;对需要补正的范围有疑问的,可以当场请工作人员释明。

与律所沟通前的准备及费用边界

准备沟通时,可以将授权委托书、起诉状、拟变更诉讼请求的说明以及委托人身份材料放在一处,便于说明现有权限记载与实际诉讼行为之间的差距。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归属该所。补充授权、代为变更诉讼请求等事务是否纳入委托范围、如何计费,可以与律所协商确认;具体费用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定,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的约定。律师服务费与诉讼费属于不同项目,宜在书面委托约定中分别写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11778/content.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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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政诉讼起诉材料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