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版陈述申辩稿内容不一致、需要律师做定稿复核时,这笔支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律师服务费,不属于诉讼费,也不属于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它是否单独计费、按件计费还是按小时计费,取决于两项事实:原委托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是否已经覆盖“修改稿复核、定稿”这一环节,以及拟委托律所向律师协会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如何设定。本次资料中没有凉山彝族自治州层面的统一律师收费价格,因此无法给出具体金额,需以你拟委托律所的备案标准和书面约定为准。
一、先确定程序阶段,再确定费用性质
陈述申辩发生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定稿复核的工作对象,就是这一阶段拟提交的书面陈述申辩材料。
同一法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了应当告知听证权利的情形,包括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或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并明确“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该条免除的是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不涉及律师提供代理或文书服务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如果案件同时进入听证环节,听证代理是否另行计费,同样要看委托合同的约定。
二、复核工作如何计费:三种可协商的口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一项,“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两版稿件差异的大小,直接影响“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因而会影响报价。
同一意见第二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应当每年向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备案,“律师事务所不得超出该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收费”,并应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据此,定稿复核可以与律所协商以下口径,并在书面合同中写明:
- 纳入原委托范围:原合同已约定包含陈述申辩材料的起草与修改,复核作为其中环节,不另行计费;
- 按件计费:将“定稿复核”作为独立服务项目报价,可在合同中写明包含的修改轮次;
- 按小时计费:按实际工时计价,宜要求律所提供工时记录,并与备案标准中的小时档位对应。
无论采用哪种口径,收费都不得超过该所备案标准。就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而言,具体是否承接、由谁承办、如何计费,需直接与该所核对书面委托文本和备案公示标准,不宜仅凭机构名称推断。
三、定稿前的材料核对清单
以下为建议的整理方法,用于帮助你和律师快速定位两版差异、减少复核工时:
| 核对对象 | 可核对的内容 |
|---|---|
| 原委托合同及收费协议 | 服务范围是否含修改稿复核、计费方式、是否另计 |
| 律所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 | 按件、按小时的档位,以及是否超出备案范围 |
| 两版陈述申辩稿 | 事实陈述、法律依据、请求事项、日期与数额是否一致,哪一版为拟提交稿 |
| 行政处罚告知书 | 告知的拟处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以及陈述申辩的提交要求 |
| 沟通记录 | 稿件由谁起草、修改要求何时提出、提交节点 |
建议先将两版稿件逐段标注差异,并注明保留或删除的理由,再交由律师复核定稿。这样既便于律师判断工作量并给出计费口径,也便于你在委托前把服务范围和费用边界写清楚。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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