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照片没有张贴日期时,费用核对宜把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公告这三类公告材料一并纳入,并配合能够显示张贴地点、张贴主体和起算时间的旁证材料相互印证;律师服务费以书面委托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计费方式为准,公告、评估、鉴定等第三方费用则按实际发生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相应机构。
三类公告及其法定记载事项
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告并非只有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进一步要求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同一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则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三份公告对应不同程序阶段,记载事项和公告期间各不相同。一张没有日期的方案公告照片,难以单独说明公告期间的起算时点,因此需要与其他材料组合使用。
建议纳入核对的公告材料
| 材料 | 可以核对的内容 |
|---|---|
| 征收土地预公告(含照片、网页截图) | 是否载明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是否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含照片) | 是否载明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是否含补偿登记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是否公告不少于三十日 |
| 征收土地公告 | 批准后是否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布,是否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安排 |
| 张贴地点与张贴主体的旁证 | 是否落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由谁张贴 |
| 时间旁证 | 政务公开平台发布页面及时间戳、村务公开栏记录、村民签收或领取材料记录、听证会通知、补偿登记办理通知等 |
| 照片自身信息 | 拍摄设备原始文件、拍摄时间属性、同一场景的连续拍摄件 |
上述组合属整理建议,用途是让没有日期的照片与有时间的材料形成对应关系,便于判断公告期间是否满足法定期限。具体到某一宗地实际张贴了哪些文件,仍需以当地公开材料核对。
费用边界与委托范围
律师服务费属于委托合同事项。资料未提供柳州当地律师收费标准,具体金额、计费方式以及公告期限核查、材料梳理、听证申请准备等工作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可与律所协商并在书面合同中写明,不宜按统一价目推定。
第三方费用是另一条边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核对报价时,可以把律师服务费与这类据实发生、直接支付给机构的费用分列,避免混同。
如就公告材料与费用范围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建议携带上述公告材料及照片原始文件,先行确认服务事项与收费方式,再签署书面委托。
主要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2019年第三次修正,2020年1月1日施行),https://fgs.moa.gov.cn/flfg/202007/t20200716_6348746.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https://www.mee.gov.cn/zcwj/gwywj/202107/t20210730_852178.shtml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国务院令第481号,2007年4月1日施行),https://www.hengqin.gov.cn/lab/flfg/xzfg/content/post_3516588.html 。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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