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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行政复议律师咨询:申请理由与答复证据目录不对应怎么补

在行政复议中遇到申请理由与答复证据目录对不上,先看案件处在哪个阶段:如果复议机关书面通知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通知一次性列明的事项提交补正材料;如果案件已经受理、申请人查阅被申请人答复和证据后才发现争点缺少对应证据,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的理由与证据对照说明,并说明需要调取的材料,由复议机构审查处…

在行政复议中遇到申请理由与答复证据目录对不上,先看案件处在哪个阶段:如果复议机关书面通知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通知一次性列明的事项提交补正材料;如果案件已经受理、申请人查阅被申请人答复和证据后才发现争点缺少对应证据,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的理由与证据对照说明,并说明需要调取的材料,由复议机构审查处理。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举证责任在被申请人一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作用是把“哪条理由缺哪份证据回应”讲清楚,便于复议机构核对。

一、先确定所处程序阶段

受理审查阶段的补正有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该条同时规定,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核对对象是补正通知列明的事项,以及申请书中“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是否具体到可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务院令第836号,2026年4月29日修订,https://www.kashi.gov.cn/ksdqxzgs/c115966/202605/451dfa271e0f4bc7959531e136d2e513.shtml)。

案件受理后,查阅材料是发现问题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形外,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同意。查阅时逐项记录证据名称、编号、形成时间和证明对象,才能判断答复证据目录对应了哪些理由、遗漏了哪些争点(2023年9月1日修订,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11778/content.html)。

二、建议准备的三类材料

材料 能核对什么 用途
理由与证据对照表 逐条列明申请理由、答复中对应证据的编号与名称、有无对应、缺什么 把“不对应”转化为可核查的具体条目
补正说明 仅在有补正通知时使用,按通知一次性列明的事项逐项回应 在十日内完成补正,避免被视为放弃申请
调查取证申请 需调取材料的名称、持有单位、与哪条申请理由相关 请求复议机构依职权调查取证

关于调查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复议工作证件;被调查取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申请人可以书面写明希望调取的材料及理由,是否调取由复议机构依法决定。

补充新理由前有一项需要权衡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自行收集的证据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依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出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作出时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被申请人可以补充证据。”按该条,申请人补充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提出的理由或证据,经复议机构同意,被申请人相应取得补充证据的空间。建议在提交前评估新增理由的必要性,把与原有理由直接相关、最能暴露证据缺口的部分优先列出。

三、举证责任分配与咨询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负有举证责任。”同条同时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的三类情形,需逐项对应: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但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除外;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据,但因被申请人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举证的,由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的其他情形。答复证据目录与申请理由不对应,可以由申请人书面指出并请求复议机构要求被申请人说明,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或不当仍由复议机构依法审查认定。

在枣庄办理此类咨询,可先按上述对照表整理材料,再与律师沟通争点取舍和取证方向。律师服务费的收取项目、计费方式与工作范围,应与律所书面约定后确认;本次资料未涉及行政复议收费规定或枣庄当地律师收费标准,具体金额以书面委托约定为准。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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