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胜诉案例】恒略律师代理强制拆除案,确认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案件简述: 王某系北京市 区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584号宅基地,并于1997年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又于2002年进行翻建,形成涉案建筑,面积约为217.1㎡。(本案当事人信息等均作化名) 2023年6月29, 镇政府公示了《 道路工程搬迁公告》;2023年7月27日, 镇政府向王某作出0012号公告,认定涉案建筑为违法…

案件简述:

王某系北京市*区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584号宅基地,并于1997年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又于2002年进行翻建,形成涉案建筑,面积约为217.1㎡。(本案当事人信息等均作化名)

2023年6月29,*镇政府公示了《**道路工程搬迁公告》;2023年7月27日,*镇政府向王某作出0012号公告,认定涉案建筑为违法建筑并责令限期拆除。

王某在收到《公告》后,向镇政府提交了涉案建筑不属于违法建设的相关资料。2023年8月1日,王某收到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限王某收到该决定起7日内拆除上述违法建筑,并接受复查。王某对此不服,依法于次日向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2023年8月16日,镇政府向王某作出0202号《强拆决定书》,载明镇政府将于2023年8月16日依法强制拆除,并于次日拆除了涉案建筑。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8日,作出50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镇政府于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限拆决定》违法。

恒略律师:

恒略邱娟律师认为,委托人王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涉案建筑在涉案项目搬迁范围内,镇政府应当依法对王某进行安置补偿后再进行拆除,506号复议决定已经确认镇政府作出的《限拆决定》违法,*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属于以拆违代拆迁,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现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1.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王某涉案建筑的行为违法;

2.本案诉讼费用由*镇政府承担。

Q1被告辩称:

我方拆除王某涉案建筑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求法院依法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Q2恒略律师指出:

1.关于违法建设的认定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对涉嫌违法建设进行查处过程中,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

本案中,*镇政府虽然向规自局发函核实涉案建筑的规划审批情况,但涉案建筑可能涉及政府搬迁项目,*镇政府应当履行审慎调查义务,结合相关的证据材料,*镇政府未对涉案建筑建设情况及历史因素予以全面调查核实,作出的《限拆决定》也被区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确认违法,其强制拆除涉案建筑已失去合法性基础,属于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

2.关于执法程序问题。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只有在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届满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能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本案中,镇政府在王某对《限拆决定》复议期间,便于作出《限拆决定》次日就强拆了涉案建筑,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前,应当履行进行催告,在强拆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等,但现镇政府未全面履行上述程序就强制拆除了涉案建筑,属于程序违法。

判决结果:

经法院审理,法院采纳了恒略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确认镇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法院认为,被告镇政府于2023年8月17日强制拆除王某涉案建筑的行为,认定事实不清,程序严重违法,理应撤销,但鉴于涉案建筑已被实际毁损,不具有可撤销内容,应当判决确认违法。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