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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2026年厦门征收补偿律师费用咨询:补偿协议列项与评估明细不对应,费用边界核对哪些附件?

在厦门遇到补偿协议列项与评估明细对不上的情况,咨询律师费用时先要分清两笔钱:一笔是律师事务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另一笔是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复核评估等第三方费用。需要核对的对象包括补偿协议正本及其附件、分户评估报告与评估明细、实地查勘记录,以及委托代理合同中写明的服务范围和计费条款。

在厦门遇到补偿协议列项与评估明细对不上的情况,咨询律师费用时先要分清两笔钱:一笔是律师事务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另一笔是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复核评估等第三方费用。需要核对的对象包括补偿协议正本及其附件、分户评估报告与评估明细、实地查勘记录,以及委托代理合同中写明的服务范围和计费条款。律师服务费按律所书面约定确定,评估类费用则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划分负担主体,两者不宜混在一起报价。

一、先分清两笔费用的承担规则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一项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时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因此,厦门地区的律师服务费应以律所出具的书面收费合同为准,逐项核对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付款节点。这也意味着,协议列项与评估明细的比对工作究竟纳入哪一档服务、如何计费,需要在委托时谈清楚。

评估环节的费用另有规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据此,复核评估的费用由原评估机构承担;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时,鉴定费也由原评估机构承担。这两项不应计入被征收人应付的律师服务费,也不宜由律所代为收取后混同结算。

二、协议列项与评估明细对照时核对的附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补偿协议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协议列项与评估明细对不上,通常就出现在这些项目与评估报告分项之间。

核对材料 可以核对的内容
补偿协议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 各补偿项目是否逐项列明,金额、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地点和面积是否与评估分项对应
分户评估报告及评估明细表 评估方法、评估时点,以及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价值因素是否逐项载明
实地查勘记录 是否由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或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签章的,是否由征收部门、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第三人见证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装修、设备搬迁、停产停业损失的材料 上述补偿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委托评估;核对协商记录或另行委托评估的文件是否齐全
委托代理合同与付款凭证 律师服务费的项目、计费方式、付款节点,以及评估费、鉴定费、复核评估费是否单列

实地查勘记录的签章要求出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二条;评估应考虑的价值因素及装修、设备搬迁、停产停业损失的协商规则出自第十四条。

三、把核对结果落到委托范围与报价

完成上述比对后,可把差异整理成逐项对照说明,作为与律所沟通服务范围的依据:逐项比对协议列项与评估明细、梳理差异点、协助就复核评估或协商事项进行沟通,这些工作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复核评估费的负担按前述第三十一条区分,在合同中单列,不与律师服务费合并计算。签约前核对收费合同的项目清单和付款凭证,有助于确认报价对应的具体工作内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第二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2011年6月3日公布施行)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一项。

如需就本文涉及的材料、具体需求或委托条件进一步核对,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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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征收补偿律师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