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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河北厂房拆迁律师怎么选:租赁合同出租人与产权证名称不一致,应看律师先核对哪份?

在河北厂房拆迁咨询中,租赁合同出租人与产权证名称不一致时,建议先看律师是否先核对产权证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再拿租赁合同逐项比对出租人主体。先确认你当前所处的程序阶段,并以你收到的公告、通知、评估或协议文本为准;名称不一致只说明需要核对权属与合同关系,具体权利义务要结合产权登记、租赁合同、授权或转租材料、租金支付凭证判断。

在河北厂房拆迁咨询中,租赁合同出租人与产权证名称不一致时,建议先看律师是否先核对产权证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再拿租赁合同逐项比对出租人主体。先确认你当前所处的程序阶段,并以你收到的公告、通知、评估或协议文本为准;名称不一致只说明需要核对权属与合同关系,具体权利义务要结合产权登记、租赁合同、授权或转租材料、租金支付凭证判断。

先核对产权证,再把租赁合同放到同一张表上

建议的核对顺序是:先看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用途、面积和附记,确认租赁合同指向的房屋与产权证是否为同一标的;再看租赁合同出租人的名称、盖章、签约时间、租期、租金、转租条款和拆迁约定;最后看授权委托、转租同意、名称变更、承包经营等材料能否解释名称差异。这个顺序是材料整理建议,不是法定先后程序。

材料 建议先看的内容 能核对什么
产权证及登记信息 权利人、共有、坐落、用途、面积、附记 房屋权利归属与合同标的是否对应
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出租人名称和盖章、租期租金、转租及拆迁约定 合同相对方和承租权利义务
授权、转租同意、名称变更等材料 授权范围与期限、转租是否同意、名称变更记录 解释出租人与产权人不一致的原因
租金支付和占有使用凭证 收款主体、发票收据、交付使用记录 实际履行中的出租主体

如果厂房没有产权证或登记信息不全,需另行核对土地、规划、建设等材料,不宜只用租赁合同替代权属核对。

租赁合同材料在拆迁情形中的用途,要结合具体事实。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05-28通过,2021-01-01施行,来源: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该条适用于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情形;厂房拆迁是否造成该事实、是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需结合拆迁文书和现场情况核对。

选律师看核对方法和费用边界

选律师时,可以看三个动作:是否先把产权证与合同出租人的名称、坐落、租期放在同一张表上比对;是否把授权、转租、名称变更等差异材料单独列出;是否在委托前说明服务范围、承办人员和收费项目。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方向资料包括征地拆迁、房产、合同等,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是否承接具体案件、由谁承办及费用,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和利益冲突确认,以委托约定为准。

费用方面,可要求律所提供收费清单,把律师服务费与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分开列明。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律师事务所不得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办案费”“顾问费”等费用;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并应提供有效凭证。第九项要求律师服务收费由律所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出具合法票据;确因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由律师代收的,应在代收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律所账户。(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咨询前可把产权证、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授权或转租材料、租金支付凭证按“主体名称—房屋坐落—期间—金额”四栏整理,便于律师先核对差异,再判断下一步工作范围。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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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厂房拆迁律师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