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报价需要先把“评估异议”拆成可交付的文书、程序节点和费用项目来核对:报价写“含评估异议”,并不等于当然包含起草并提交复核评估申请,也不等于包含复核结果不利后的专家鉴定申请。在石嘴山遇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异议,可按全国规则先核对服务成果清单,再核对律师服务费与复核评估费、鉴定费的边界;当地律师收费具体金额本次资料未提供,需以律所书面报价和委托合同为准。
一、先看“评估异议”在程序上对应哪些成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进一步规定,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因此,报价中的“评估异议”至少可能指向三类成果:一是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二是对复核结果的分析意见及后续处理建议;三是复核结果未变时的专家鉴定申请。合同中写“重新评估申请”容易与上述程序文书混淆:法规表述的是“复核评估申请”,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是复核后改变原结果时评估机构的处理方式,本身不是另一份由律师提交的申请。核对成果名称时,建议直接对应到具体文书和提交对象。
二、报价与成果逐项核对
| 报价常见表述 | 可对应的程序成果 | 核对要点 |
|---|---|---|
| 含评估异议 | 起草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 是否包含文书起草、证据附件整理、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提交 |
| 含评估异议 | 复核结果后的书面分析意见 | 是否包含对“改变原评估结果”或“书面告知复核结果”两种情形的处理建议 |
| 含评估异议 | 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是否单独列明;如未列明,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
| 含评估异议 | 与征收部门、评估机构沟通 | 沟通次数、参与方式、是否另行计费需写清 |
核对时建议把“谁提交、向谁提交、在哪个期限前提交、交付什么文本”写成清单。期限节点可帮助判断工作量,但材料是否齐全、评估报告问题能否成立,仍需结合评估报告、实地查勘记录和补偿方案进一步核实。
三、费用边界要分开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据此,复核评估费与鉴定费的承担主体不同,鉴定费还存在改变原评估结果时由原评估机构承担的例外。这些费用与律师服务费不是同一项目,报价中应分别列明。
如评估异议发生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中因鉴定、评估发生的费用,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该条适用于诉讼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不能直接套用到征收程序中的复核评估或专家鉴定。
签约前可以核对三项:律师服务费对应哪些具体文书和程序节点;复核评估费、鉴定费等第三方费用由谁支付、是否包含在报价内;报价未写的“专家鉴定申请”是另行计费还是不含。将成果清单和费用承担写成书面条款,比只写“含评估异议”更便于核对履行情况。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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