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比对安置协议正文及其附图,再核对单独取得的户型图。安置协议是记载补偿方式、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事项的书面文件;户型图能否作为核对依据,取决于它是否被纳入协议、是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两份图不一致时,先弄清差异落在协议的哪一项记载上,再判断以哪份材料为准。
一、先确认属于哪类征收、处在哪个阶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征收,协议名称和文本结构不同,附图的地位也不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属于协议应当载明的内容,协议附图通常服务于这一条款。
集体土地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协议文本由省级示范文本规范,附图是否作为协议组成部分,要看該示范文本和本项目协议的具体编排。
青岛的具体项目适用哪类程序,需结合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和协议文本判断,不能仅凭“安置房”这一称呼推定。
二、建议的比对顺序
- 先看协议正文条款。核对协议中写明的安置房楼栋、房号、建筑面积、户型描述,确认户型图与附图的分歧是否落在这些条款上。
- 再看协议附图本身。查看附图有无双方签字、盖章,是否标注为协议附件,图签日期与协议签订日期是否对应。
- 再核对单独取得的户型图。记录其来源(征收部门发放、项目现场提供等)、发放时间、有无盖章、有无“示意图”之类标注。
- 把差异逐项列明:建筑面积、房间数量与布局、朝向、楼层、楼栋编号。同一维度并列比较,便于判断差异是标注口径不同,还是房屋本身不同。
三、可先整理的材料
| 材料 | 能核对什么 |
|---|---|
| 安置协议原件及附图 |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等约定内容,附图是否经双方确认 |
| 单独取得的户型图 | 图的来源、时间、有无盖章或“示意”标注 |
| 征收公告、补偿方案 | 项目适用的程序类型与安置房源范围 |
| 签约前后的书面往来 | 双方对户型、面积的说明是否前后一致 |
材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保留来源说明;不同时间形成的图,按形成时间排列,不预设某一方错误。
四、处理前提
差异影响到房屋实际交付的户型、面积时,建议以书面方式向征收部门提出核对要求,说明所依据的是协议哪一条、哪一份图,并保留送达记录。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条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协议,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的处理需结合协议约定和相应规定另行核对。
涉及需要律师协助梳理协议条款、附图效力和书面沟通的,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及如何计费。
依据来源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第二十五条,公开文本:https://www.lingyuan.gov.cn/html/LYSZF/202603/0177275838209235.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九条,公开文本:https://www.mee.gov.cn/zcwj/gwywj/202107/t20210730_8521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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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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