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处理医疗事故纠纷,遇到鉴定材料与医院提交病历页数不一致时,选择律师的考察重点应放在三项核验能力上:能否把病历资料的调取、封存与逐页比对做成可复核的记录;能否在鉴定材料质证环节就页数差异提出有依据的异议;能否把页数差异与过错、因果关系的举证组织起来。这三项能力需要通过当面沟通中的具体做法来判断,宣传中的排名、胜诉率或结果承诺不能替代。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既有业务资料涉及医疗纠纷等法律主题,属于一般业务方向介绍,未列出某一专项的独立资质、价目表或结果保证,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
一、页数差异要先落到“病历资料”这个法定对象上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该条列明了病历资料的范围,页数比对应围绕这一范围逐类展开,例如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是否齐全,而不是只比总页数。
页数不一致本身不等于伪造或篡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是否落入第(二)项或第(三)项,需要把医院提交件与患方持有的复制件、封存件按同一份病历、同一时间段、同一页码体系比对后才能判断,属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事实问题。
二、可以核对的律师工作能力
| 核对维度 | 可以问的具体问题 | 能核对什么 |
|---|---|---|
| 封存与调取 | 病历是否已封存、封存时间和封存清单如何记载;医院提交件与封存件如何对应 | 判断两份材料的来源是否同一、页数差异发生在哪个环节 |
| 逐页比对方法 | 页码是否连续、有无骑缝章、医嘱单与护理记录时间是否对应、检验报告与病程记录是否对应 | 判断差异是装订缺页、复制遗漏还是内容改动 |
| 鉴定材料质证 | 送检材料清单由谁核对、对页数差异如何在鉴定前提出异议、异议如何留痕 | 判断律师是否熟悉鉴定环节的材料异议路径 |
| 过错与因果关系 | 如何结合说明义务与诊疗义务组织证据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对说明义务和明确同意作出规定;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要求医务人员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
上述比对顺序属于建议的整理方法,用于帮助把现有材料差异说清楚,并非法定先后顺序或委托前提。
三、费用与委托范围需要分开核对
律师服务费与鉴定费、评估费等第三方费用属于不同项目,应分别核对。根据司发通〔2021〕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2021年12月28日成文),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时统筹考虑工作时间、法律事务难易程度、委托人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可以就“病历页数比对与鉴定材料异议”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与律所协商,并写入书面约定。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归属该所。该号码用于一般咨询,不替代公共法律援助或紧急医疗求助渠道。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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