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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天津隐私权侵权维权咨询前,公开范围和隐私期待怎么说明?

在天津准备就隐私权侵权问题进行咨询,“公开范围”和“隐私期待”可以分成两层说明:公开范围说明的是客观事实,即哪一项信息、在什么时间、被谁、以什么方式、传播到多少人手里,此前有没有你的同意,对方是否负有保密义务;隐私期待说明的是你基于什么场景、什么关系、对方的哪些告知,形成了这项信息不会被进一步扩散的预期。

在天津准备就隐私权侵权问题进行咨询,“公开范围”和“隐私期待”可以分成两层说明:公开范围说明的是客观事实,即哪一项信息、在什么时间、被谁、以什么方式、传播到多少人手里,此前有没有你的同意,对方是否负有保密义务;隐私期待说明的是你基于什么场景、什么关系、对方的哪些告知,形成了这项信息不会被进一步扩散的预期。两层分开陈述,律师才能判断争议集中在信息是否属于受保护范围、公开是否经过同意,还是传播是否超出必要限度。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是4009003957,去之前可以先把这两层事实写成一页纸,再带原始材料。

一、两层事实分开写,说明才有落点

把“公开范围”和“隐私期待”混在一起,容易写成“我觉得被侵犯了”这样的结论,缺少可核对的细节。建议用两栏记录:一栏写“发生了什么”,按时间顺序记录信息流向;另一栏写“我当时怎么理解”,记录对方如何告知、你如何回应、你采取过哪些限制措施。两栏都注明时间、来源和载体,例如“某月某日某群聊截图”“某月某日就诊时的口头告知”。这种整理属于咨询前的准备方法,是否被采信、能证明到什么程度,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二、公开范围:按信息内容、接触主体、传播场景、持续状态说明

信息内容决定说明重点。以医疗场景为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这条把“隐私、个人信息”与“病历资料”并列,说明时要区分被公开的是病历、检查报告、医嘱单等具体资料,还是就诊过程中知悉的其他信息。前者可以指向具体载体和版本,后者需要说明信息来源与知悉途径。

接触主体要写清最初知悉的人、二次传播的人、最终看到的人,以及他们之间是否属于同一单位、同一家庭或同一群组。传播场景要写清是当面告知、书面文件、封闭群聊,还是公开平台发布,场景不同,可见人数和可识别程度不同。持续状态要写清内容是否已删除、是否仍在转发、是否还能被检索到。

涉及网络发布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同条后段还规定:“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记录公开范围时要把发布账号、页面位置、可见范围、传播数据一并固定,截图保留完整页面和原始载体,避免只截局部造成误认。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还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据此可以记录你何时、以何种方式向平台反映,以及平台的处理与回复时间。

三、隐私期待:从告知、关系、保密措施三方面说明

事前告知是核心。对方有没有说明信息用途、可能知悉的人员范围,告知是书面、口头还是格式条款,你当时如何回应,这些都需要对应到具体记录。是否构成同意、同意的范围有多大,要结合告知内容和你的回应判断,具体认定需另行核对。

关系与场景影响预期的合理性。医患、经营者与消费者、同事、亲友,不同关系下对信息扩散的预期并不相同。经营者场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13年10月25日第二次修正,2014年3月15日施行)适用这条需要说明对方是经营者、信息是在消费过程中提供的。同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信息,其对象是商品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属于交易信息范围,与公开个人信息的授权是两件事,说明时不宜把第八条当作公开信息的依据。

保密措施可以佐证预期。例如你是否设置过可见范围、要求过删除、标注过保密,对方是否作出过保密承诺。这些事实建议按时间排列,与公开行为的时间点对应起来。

四、咨询前可以整理的材料

材料 能核对什么 说明要点
页面截图、录屏 公开范围与传播状态 含账号、时间、页面路径,保留原始载体
聊天记录、通话录音 告知与回应过程 标明双方身份与时间顺序
病历、检查报告、挂号记录 信息内容与知悉途径 与公开内容逐项对照
服务合同、会员协议、告知书 保密条款与告知内容 标注条款位置与签署时间
群成员数、阅读量、转发记录 传播范围 注明获取方式与获取时间
工作、生活受影响的记录 后续影响 与公开行为形成时间对应

以上是整理建议,供咨询时说明事实使用,不属于法定提交清单。核对时可以比对同一事项在不同材料中的主体、时间、来源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现前后不一致的,如实标注“待核实”,不要自行修补。

五、说明顺序与费用边界

说明顺序建议先客观后主观:先讲信息流向和公开范围,再讲你当时的预期及形成依据,最后讲对方身份和可能负有的保密义务。这样律师可以快速定位争点,再决定需要补充哪些材料。费用方面,律师服务费按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哪些工作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可以与律所协商;诉讼费由法院按规定收取;公证、电子数据取证、鉴定等第三方费用另行计算。咨询阶段不必先确定委托,把材料按上述分组整理即可。

六、需要另行核对的部分

本次资料涉及民法典医疗损害与隐私、网络侵权通知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条文;隐私权的一般规定、具体侵权情形、天津当地的受理与管辖细节,资料中未完整覆盖,涉及具体条文适用时需另行核对。已经整理出公开范围和隐私期待两部分事实,仍不确定某份材料说明什么、某项费用如何计算,可拨打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电话4009003957,就材料分组和拟议委托范围进一步核对。

资料来源: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政府部门转载文本 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10月25日第二次修正,2014年3月15日施行),公开文本 https://www.samr.gov.cn/zfjcj/tzgg/art/2023/art_615af9ed6bcd4974bf853dd2e02bc663.html 。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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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隐私权侵权维权咨询律师前需要准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