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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抚州国有土地征收律师咨询:房屋征收范围图包含院落,评估报告却只评房屋主体,咨询应聚焦哪些附属面积材料?

咨询时应先做“三对齐”:把征收范围图、评估对象调查及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材料、分户评估报告的“评估对象构成”放在一起核对,重点整理能证明院落及其附属面积已进入调查、认定和评估范围的权属、登记、土地、测绘、查勘材料。

咨询时应先做“三对齐”:把征收范围图、评估对象调查及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材料、分户评估报告的“评估对象构成”放在一起核对,重点整理能证明院落及其附属面积已进入调查、认定和评估范围的权属、登记、土地、测绘、查勘材料。范围图主要反映征收范围边界,分户评估报告才直接列明评估对象构成;两者出现差异时,建议先查明是评估对象记载不同,还是院落、附属部分已通过其他项目处理,不宜仅凭范围图直接判断报告对错。

一、先核对评估对象是否覆盖院落与附属面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2011年6月3日公布施行)第九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据此,院落内如有附属房屋、棚舍等建筑物,是否计入评估对象,需要结合有权机关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核对;已登记部分则要对照权属证书和登记簿。院落占地还可能涉及占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权因素。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但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在报告中如何体现、是否单独列项,仍应看分户报告的对象构成和技术说明,不能仅凭范围图推定具体计价方式。

二、建议按四组材料核对

建议整理的材料 主要核对什么 与评估报告的对应位置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登记簿记载 房屋性质、用途、建筑面积;两者不一致时,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登记簿为准 报告“评估对象构成”、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登记资料、宗地图、测绘成果 院落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范围 报告是否记载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因素
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 院落内附属房屋等是否经过认定、如何处理 报告是否按认定、处理结果评估
征收范围图、分户评估报告、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材料、实地查勘记录及照片影像 范围图与评估对象构成是否对应;查勘是否记录院落、附属房屋及内外状况 报告对象构成页、查勘记录、公示说明

该办法第十二条要求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拍摄影像并做好记录;第十六条规定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应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公示期间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应当修正;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报告的机构应当作出解释和说明。这些程序材料可以帮助核对报告记载与现场情况是否一致。

三、咨询时把问题落到报告文本

建议带着上述材料,重点询问:分户报告的“评估对象构成”是否列明院落、附属房屋和占地面积;院落内未登记建筑是否有认定、处理结果及具体内容;实地查勘记录与报告记载是否一致;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时是否提出过疑问、评估机构如何答复。咨询中可与律师协商,将“范围图与分户报告比对、附属面积材料清单梳理”纳入服务范围及计费方式;如后续涉及评估鉴定,相关第三方费用按具体程序另行核对。抚州当地征收部门对材料的具体受理方式,建议再向征收部门核实。

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2011年6月3日公布施行)第九条、第十四条;公开文本:https://fgs.moa.gov.cn/flfg/202007/t20200716_6348746.htm。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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