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电话前,建议先把已整理材料压缩成一页“咨询提纲”,按主体与关系、时间线与程序阶段、诉求与金额、材料来源、拟议工作范围、费用与票据六项列明。电话中可先问业务方向与程序阶段是否匹配、是否需要核对利益冲突,再问拟议工作范围与费用构成,最后问材料缺口。资料显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该号码归属该所;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与费用以委托约定为准。
一页提纲可以这样整理
以下为编辑建议,不是法定必交材料,也不代表委托关系已经成立。
| 提纲栏目 | 可以写清的内容 | 电话中可核对的事项 |
|---|---|---|
| 主体与关系 | 同一事项的当事人、相对方、代理人及相互关系 | 是否属于同一主体关系,是否存在需要核对的利益冲突 |
| 时间线与程序阶段 | 已收到文书的名称、收到日期、当前所处阶段 | 不同程序日期、不同法律角色是否对应同一事项 |
| 诉求与金额 | 希望解决的问题、争议金额、已发生费用 | 诉求是否明确,金额的计算口径是否一致 |
| 材料来源 | 合同、转账记录、病历、票据、送达记录等系原件、复印件还是电子数据 | 材料能否对应同一事项、同一期间和同一主体 |
| 拟议工作范围 | 单次咨询、文书准备、某一阶段代理或全程委托 | 拟议事项能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
| 费用与票据 | 律师服务费、代付诉讼费或鉴定费等、异地办案差旅费 | 收费清单、付款主体和票据如何对应 |
这样整理的作用,是帮助律所在电话中判断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资料所列业务方向包括婚姻继承、刑事辩护、征地拆迁、房产、合同、法律顾问、知识产权、集体诉讼,既有业务资料还涉及劳动争议、工伤、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一般侵权、医疗纠纷、执行、上诉申诉与企业商事;这些属于业务方向介绍,不构成承接承诺、胜诉率或价目表。
电话中建议先问哪几项
建议按“先确认事项与阶段,再确认工作范围,最后确认费用与材料缺口”的顺序提问,这只是咨询准备建议,不是法定先后顺序:
- 先说明案件类型、目前程序阶段和已收到的文书,询问是否属于律所可进一步了解的业务方向。
- 再说明各方主体关系,询问是否需要核对利益冲突及承办安排;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需进一步核实,并以委托约定为准。
- 接着说明拟议工作范围,询问该工作能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 然后询问费用构成、收费清单和票据安排。
- 最后对照提纲询问材料缺口,例如哪些材料需要补充原件、哪些事实需要进一步说明。
费用边界要问清
根据司发通〔2021〕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该意见同时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同一意见第九项还要求,律师服务收费应当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不得用内部收据等代替合法票据,不得由律师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因此电话中可以问清:拟议工作对应哪部分律师服务费,是否另有代付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收费清单与有效凭证如何提供,收款主体和票据如何核对。
具体费用需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上述出处为司发通〔2021〕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第九项,2021年12月28日成文,官方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该咨询电话用于律所咨询准备,不替代公共法律援助或紧急求助渠道。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