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北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咨询费用,可以把“计时报价”和“按项报价”放在同一张表里,逐项问清计费单位、工作范围、程序阶段、费用边界和调整机制,再与律所备案公示的收费标准对照。两种报价并列时,核对重点是两个数字各自对应哪些工作、在什么条件下适用、超出后如何计算。
一、先问清计费口径和适用条件
计时报价可以问:小时单价是多少;最小计费单位是0.5小时还是1小时;电话、微信、面谈、阅卷、出庭、在途时间是否计入;计时记录以什么形式提供;有没有预估工时上限或费用封顶;超出预估后如何确认。
按项报价可以问:对应哪一项具体事务;交付成果是口头意见、书面意见、合同审查还是一次会谈;包含几次沟通、多长时长;材料页数、标的额、事项复杂程度是否影响报价;同一事项分阶段处理是否另行计费;报价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两种报价并列时,还可以问:二者是备选关系还是可以组合;选择按项后实际工作量明显超出,是否转为计时;转换由谁书面确认;能否约定“按项部分封顶、超出部分按时计”。这些内容建议写进书面报价或委托文件的收费条款,便于后续核对。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一项明确,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标准时应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计时与按项各自对应的工作时间、难易程度不同,问清这些因素,才能判断两个报价是否在比较同一件事。
二、核对费用边界和书面清单
费用边界是并列报价中最容易混淆的部分。根据该意见第八项,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该条同时列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据此,咨询时可以逐项确认:报价是否含税;是否含异地差旅;打印、复印、快递、查档等费用如何结算;哪些属于代付费用、凭何种凭证支付;咨询阶段费用与后续代理费用是否分开列明;如律所提出咨询费可折抵后续代理费,把折抵条件和金额写入书面文件。
北京律所的收费标准还需对照备案公示。该意见第二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每年向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备案,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得超出该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收费,并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将备案标准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核对时可以把书面报价中的项目名称、计费方式、单价与公示标准逐项对照,按项报价应能说明对应哪一类备案项目。
三、建议的核对顺序和留存材料
可以按以下顺序整理,便于在同一维度上比较:
| 核对维度 | 计时报价需确认 | 按项报价需确认 |
|---|---|---|
| 计费单位 | 小时单价、最小计费单位 | 按项总价、是否分阶段 |
| 工作范围 | 哪些活动计入工时 | 包含几次沟通、哪些交付物 |
| 超出处理 | 预估上限、超时确认方式 | 增项如何报价、是否转计时 |
| 费用边界 | 差旅、代付费用是否另计 | 同样逐项列明 |
| 记录凭证 | 工时记录、收费清单 | 交付记录、收费清单 |
建议先取得书面报价,列明计费方式、单价或总价、预估工作量、服务范围、期限和付款节点;再对照律所备案公示标准;然后用同一事项、同一程序阶段比较两种报价是否包含相同交付物;最后把工时记录、增项确认、预算上限和书面变更方式写入约定。付款凭证、代付费用票据和收费清单建议一并留存。
如果对收费发生争议,该意见第十三项明确,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进行调解。
在北京准备法律咨询,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该所资料说明收费沟通与透明,具体费用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
来源:《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原文见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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