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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胜诉案例】公司违法降薪,何宁宁律师代理劳动者成功维权,被迫解除通知送达当日,公司火速和解支付!

案件简述:突遭降薪,劳动者被迫维权 王亮自2021年8月31日入职A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双方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8月30日 。虽然合同约定试用期满月工资为5080元,但实际履行中,王亮的月均工资为10000元左右,公司按月足额发放,并正常为其缴纳社会…

案件简述:突遭降薪,劳动者被迫维权

王亮自2021年8月31日入职A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双方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8月30日)。虽然合同约定试用期满月工资为5080元,但实际履行中,王亮的月均工资为10000元左右,公司按月足额发放,并正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026 年 1 月起,A公司单方虚假王亮简历、安排王亮参加面试,未经协商一致,单方通知将王亮薪酬调整为9000元/月,降幅约25%。王亮当即明确书面回复不同意降薪,但公司置之不理,自2026年3月起强行按照降薪标准发放工资。

面对公司的违法行为,王亮经过多方咨询,最终信任并选择委托何宁宁律代理此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律师助力:精准锚定违法点,高效推进维权

何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了案件材料、研判法律关系。她发现,本案的事实并不复杂,但法律定性至关重要:

1.公司单方降薪行为违法: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核心条款(薪酬)且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属于典型的违法降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协商一致、书面形式的原则。公司未经王亮同意即降薪,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公司的违法降薪行为直接触发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以及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基于以上分析,何律师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与其在公司持续违法状态下默默忍受,不如由劳动者主动行使被迫解除权,立即终止违法状态,同时锁定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

1.规范固定关键证据:指导王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书面异议记录、公司降新通知等全套证据,明确原2工资标准、降薪事实、异议过程,为维权奠定坚实证据基础。

2.规范行使解除权利:2026年4月16日,在何宁宁律师的指导下,王亮通过邮寄方式向A公司送达《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被申请人应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留存邮寄凭证、签收记录,确保解除行为合法有效,固定公司违法在先的关键事实 。

3.完备仲裁前置准备:全程协助王亮整理劳动合同、原工资、工资变化情况、协商沟通记录等证据,精准核算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x工作年限5个月计算),起草《劳动仲裁申请书》,明确四项仲裁请求,做好立案全流程准备。

案件结果:公司迅速和解,补偿款到账

令王亮意想不到的是,公司在收到《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态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或许是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潜在的法律风险,公司主动联系王亮,表示愿意和解。最终双方协商一致,A公司将工资差额补齐、按照4.5个月支付经济补偿金。2026年4月24日,A公司将补偿款一次性支付至王亮账户。

在何宁宁律师的指导下,本案从委托到补偿金落实仅一个月左右,便以零立案、零诉讼、高效率实现劳动者维权目标。既避免了冗长的仲裁、诉讼程序,又最大化保障了劳动者的经济权益与离职后续手续办理,实现效率与权益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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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调岗降薪时,切勿被动妥协,应第一时间固定降薪通知、工资流水、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必要时委托专业法律师介入处理,以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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