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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深圳国有土地征收律师费用咨询:差旅费按人次列但未写调查地点,费用咨询应核对哪项行程确认单?

差旅费按人次列明、却没有写明调查地点的,费用咨询时建议以 单次出差的行程确认单 为核对单位:逐人次核对出差人、起止时间、目的地(调查地点)、出差事由,以及该次行程与本案委托事项的对应关系,再与收费清单、交通住宿票据等有效凭证相互核对。征收调查环节还可以把行程确认单上的地点、日期与实地查勘记录对照,确认该次出差确为本案调…

差旅费按人次列明、却没有写明调查地点的,费用咨询时建议以单次出差的行程确认单为核对单位:逐人次核对出差人、起止时间、目的地(调查地点)、出差事由,以及该次行程与本案委托事项的对应关系,再与收费清单、交通住宿票据等有效凭证相互核对。征收调查环节还可以把行程确认单上的地点、日期与实地查勘记录对照,确认该次出差确为本案调查所需。

一、为什么先核对行程确认单

差旅费按“人次”计列,只说明有若干人出差,不能说明去了哪里、为什么去、与本案哪项工作对应。行程确认单通常记载出差人、时间、目的地和事由,正好补齐“人次”背后的行程信息。

收费规范对差旅费的凭证有明确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该条同时要求,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并加强对收费合同或委托合同中收费条款的审核把关。

因此,行程确认单本身属于事务所内部行程材料,费用咨询中更适合把它作为“有效凭证”的索引:由它指向对应的交通、住宿票据,再由票据金额回到收费清单中的差旅费条目。

二、建议逐项核对的内容

核对项 核对什么 能说明的问题
出差人 姓名、人数是否与按人次列明的差旅费一致 人次与费用条目是否对应
起止时间 出发、返回日期 与调查、查勘日期是否吻合
目的地 具体到城市、区或调查地块所在区域 补足缺失的“调查地点”
出差事由 实地查勘、权属调查、资料调取等 与委托事项、办案阶段是否对应
对应案件 委托人、项目名称或案号 是否属于本案支出
凭证衔接 交通、住宿票据的日期、地点、金额 与行程单、收费清单三者是否一致

征收项目中的实地调查,还可以与评估查勘记录交叉核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该条还规定,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建房〔2011〕77号,2011-06-03公布施行,公开文本:https://www.nkjx.gov.cn/nkqrmzf/c126557/202507/2c0ddc644497495db1d645cb0ddb716f.shtml)查勘记录上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可以与行程确认单相互印证;两者不一致的,宜先向承办人员核实原因,再判断该笔差旅费是否与本案调查有关。

三、费用边界的咨询口径

咨询时可以把费用拆成三类分别提问:律师服务费如何计算;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等如何列支;异地办案差旅费按什么标准、凭哪些凭证结算。差旅费属于异地办案支出,应与律师服务费分列,并要求提供有效凭证;具体到某一项调查工作是否纳入委托范围、如何计费,可以与律所协商后在合同或收费清单中写明。

就本题而言,建议向律所索取与每一人次差旅费对应的行程确认单,并要求在单上补记调查地点;再以行程确认单为线索,核对交通住宿票据与收费清单。三份材料的人名、时间、地点、金额能够相互对应,差旅费的事实基础才比较清楚。深圳本地是否存在更细的律师收费或差旅费标准,本次资料未涉及,可另行向当地律师协会或价格主管部门核实。

如需就本文涉及的材料、具体需求或委托条件进一步核对,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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