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服务不同于一般的消费服务,具有专业性强和存在风险的特点,在法律适用中,通常会被归于侵权纠纷或者合同纠纷。现实中,医美整形已成为维权的高发区,维权者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等问题,这让当事人在维权之路上举步维艰。
近日,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王芳丽律师代理的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经法院调解结案。在恒略律师的帮助下,委托人达成退一赔一拿到3.6万元的满意结果。
案件简述:
被告北京A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系专门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主体,其经营地址位于(原知名北京B总医院)体检中心二楼,并一直自称B总医院的分支机构。
原告刘女士看到其在一款医美 APP发布的广告后前往被告处,被告工作人员一直以B医院医生自居,称自己是北京B医院的分支机构。基于对北京B医院的信任,刘女士花费了1.7万元在被告处接受了双眼皮修护的医疗美容服务,然而术后出现诸多问题。
刘女士通过12345投诉北京B医院后,方知被告并非北京B医院的分支机构,而是2018年成立的私立美容医院。气愤的刘女士多次找到医院讨要说法,但医院态度强硬完全拒绝沟通。
无奈之下,刘女士来到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由王芳丽律师负责承办此案。恒略律师介入后,首先对刘女士进行安抚,接着又向她询问相关情况和了解其诉求,在律师的指导下,刘女士找出了相关的手术记录。
在法律实践中,医美案件通常不容易构成伤残,恒略律师另辟蹊径,从医院存在隐瞒事实这一有利事实着手,律师认为被告存在隐瞒案涉医院的真实情况,使原告产生误解,进而与其订立合同,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此,恒略律师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逻辑缜密、依据充分的起诉状和翔实的证据材料诉至法院。
调解结果:
面对恒略律师有力的庭审举证和陈述,担心被“做实不利结果”被告一改往日的强硬态度,终于松口同意进行调解。后恒略律师对刘女士的诉求进行充分沟通,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被告于2024年1月19日前给付刘女士调解款35992元。目前,已经执行完毕。
恒略说法:
成人之美本是一件好事,但现如今的整形市场良莠不齐,各种各样的问题层出不穷。对于医美机构来说,我们提倡增强手法规范意识,强化自我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减少风险发生。
对于医美就医者而言,建议要树立科学医美认知提升风险意识,一定要找正规、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增强法律意识,在就医过程中及时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