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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聊转发与公众号转载证据范围不同,天津名誉权侵权维权常见争点应核对哪些传播主体?

在天津准备名誉权侵权维权时,群聊转发与公众号转载不宜套用同一份证据清单。应分别核对“发布或转发的网络用户—公众号运营主体—网络服务提供者”三类传播主体:群聊侧重转发链、群内传播范围和内容是否被改动;公众号侧重账号主体、发布内容、来源标注以及更正、删除记录;平台侧则看通知、转送和必要措施。

在天津准备名誉权侵权维权时,群聊转发与公众号转载不宜套用同一份证据清单。应分别核对“发布或转发的网络用户—公众号运营主体—网络服务提供者”三类传播主体:群聊侧重转发链、群内传播范围和内容是否被改动;公众号侧重账号主体、发布内容、来源标注以及更正、删除记录;平台侧则看通知、转送和必要措施。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一千零二十六条、第一千零二十八条及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一、群聊转发:先锁定“谁把什么内容发到了哪个群”

群聊证据的作用,是把特定账号与特定内容、特定时间、特定群组对应起来。核对时可以按以下顺序整理:发布者的账号信息及身份线索;每个转发者的转发时间、转发内容;群名称、群成员规模及内容可见范围;转发时是否添加文字、是否截取片段、是否改变原意;内容后续是否继续扩散到其他群或平台。

群聊记录能证明群内出现了某段内容,但要证明某个主体实施了发布或转发,还需核对账号归属、入群身份、转发动作和内容同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希望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可依据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发出通知;该条规定,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二、公众号转载:重点核对账号主体与发布行为

公众号转载的证据范围通常不同于群聊。群聊证据偏重即时互动和转发链条,公众号证据则偏重公开发布、持续可访问和账号运营。建议核对:公众号名称及注册、认证主体;实际运营者;文章署名、来源标注和授权情况;发布时间、修改记录;文章正文、标题及配图是否完整;阅读、转发、评论等情况;权利人是否提出更正、删除请求及账号如何处理。

如果公众号内容涉及“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此类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存在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或者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情形除外。认定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第一千零二十六条要求综合考虑内容来源可信度、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必要调查、内容时限性、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以及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公众号发布内容如属媒体报道且失实,权利人还可依据第一千零二十八条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该条是否适用,需结合账号性质和内容形态核对。

三、平台侧:核对通知与处置记录

向平台主张责任时,应把“内容发布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分开核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平台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需保留通知内容、发送时间、平台回复、删除或屏蔽结果等记录,以核对平台是否及时处置、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

可用下表作同一维度的材料分组:

传播主体 证据核对重点 主要用途
群聊发布、转发者 账号归属、群组范围、转发时间、内容是否改动 对应具体网络用户的发布或转发行为
公众号运营主体 注册认证信息、实际运营者、文章来源、发布时间、修改及删除记录 对应公开发布行为及合理核实、更正删除争点
网络服务提供者 通知及初步证据、身份信息、转送记录、处置结果 对应平台是否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

上述核对用于厘清不同传播主体各自实施的行为,不预设责任成立。具体案件中,还需结合内容是否失实、是否具有侮辱性、传播范围及主体身份进一步判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一千零二十六条、第一千零二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如需就本文涉及的材料、具体需求或委托条件进一步核对,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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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名誉权侵权维权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