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天津名誉权维权律师咨询:投诉编号与链接快照时间对不上先核什么?

先把“投诉编号”和“链接快照时间”放回同一条材料链上核对:确认两者指向同一平台、同一账号、同一链接和同一发布内容,再分清编号对应的是提交时间、受理时间还是处理完成时间,以及快照对应的是页面发布时间、抓取时间还是人工截图时间。两种时间采用不同口径本身不构成矛盾;建议的核对顺序是先核主体与内容的同一性,再核时间口径,最后核…

先把“投诉编号”和“链接快照时间”放回同一条材料链上核对:确认两者指向同一平台、同一账号、同一链接和同一发布内容,再分清编号对应的是提交时间、受理时间还是处理完成时间,以及快照对应的是页面发布时间、抓取时间还是人工截图时间。两种时间采用不同口径本身不构成矛盾;建议的核对顺序是先核主体与内容的同一性,再核时间口径,最后核原件来源和平台回执。下面按这个顺序展开。

一、先核同一性:编号与快照是否对应同一事项

需要对齐的要素包括:平台名称、投诉人账号与被投诉账号、被投诉链接的具体地址、页面标题与正文内容、投诉时上传的截图或附件。实践中常见的情形是编号对应的是另一次投诉、另一条链接,或快照抓取的是同一账号下另一条动态;此时时间不一致只是表象,真正需要修正的是材料对应关系。

建议把上述要素列成一行对照,逐项比对编号回执、快照文件和投诉时提交的附件。同一事项、同一主体关系下的不同日期可以并存,不必先假定存在伪造或篡改。

二、再核时间口径:哪个时间点是法律上有意义的节点

名誉权网络侵权中,时间的意义主要落在平台“接到通知”这一节点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原文见 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

对照该条,核对顺序可以调整为:

  1. 确认通知内容是否包含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这是通知有效的基础条件;
  2. 确认平台收到通知的时间,以平台回执、站内信、邮件送达记录为准,而不是以投诉人自行点击提交的时间为准;
  3. 再将快照时间与上述节点并排比较,判断快照反映的是通知前已存在的页面,还是通知后仍未处理的状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同时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是一般性规定,具体到通知与必要措施,仍以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的条件为准。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针对的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形,与“通知—处理”路径并列,适用条件不同,不宜混用。

三、材料对照与咨询准备

可以按下表整理,便于与律师沟通时说明事实:

材料 能核对什么 需注意的时间口径
投诉编号回执 投诉提交、受理、处理状态的对应关系 提交时间与受理时间可能不同
链接快照文件 页面内容、发布账号、链接地址 抓取时间与页面发布时间可能不同
平台通知与转送记录 平台接到通知、转送用户、采取措施的节点 以平台侧记录为准
原始截图与附件 通知所附初步证据是否完整 保存原始文件及生成信息

如果争议发生在消费评价场景,还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13年10月25日第二次修正,2014年3月15日施行,公开文本见 https://www.samr.gov.cn/zfjcj/tzgg/art/2023/art_615af9ed6bcd4974bf853dd2e02bc663.html )。该条适用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是否适用需结合发布主体身份判断。

费用方面,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时统筹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原文见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因此咨询时可与律所书面确认服务范围与计费方式,材料整理、时间线梳理、通知文本起草是否纳入委托事项、如何计费,均可协商明确;不存在可径行套用的统一价格。天津地区的具体收费安排,需向拟委托的律所核对书面约定。

就本题而言,先核同一性、再核时间口径、后核原件与平台记录,是与上述条文条件相对应的整理顺序;至于通知是否有效、平台责任范围如何,仍需结合完整材料另行判断。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
天津名誉权维权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