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河北医疗损害赔偿咨询律师前需要准备什么?完整病历、医疗票据、沟通记录如何归集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该条是损害赔偿范围的一般规定。

建议在河北咨询律师前,核对病历资料是否包含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记录患者查阅、复制取得的时间和份数,核对医疗费票据与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的对应关系,并保留沟通记录的原始载体,按时间顺序归集。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转载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天津通信管理局;官方全文链接: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
河北医疗损害赔偿咨询律师前需要准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