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取证账号与发布账号主体不同,天津名誉权维权律师委托流程需核对哪些身份授权?

当取证账号与发布账号分属不同主体时,在委托律师处理天津名誉权事务前,建议先核对三层身份授权: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签署委托文件的主体是否确为权利人或有合法授权、取证账号使用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关系。这三层分别对应发送侵权通知时的身份要求、诉讼委托手续的签署要求,以及取证材料能否归属到权利人名下的说明需要。

当取证账号与发布账号分属不同主体时,在委托律师处理天津名誉权事务前,建议先核对三层身份授权: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签署委托文件的主体是否确为权利人或有合法授权、取证账号使用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关系。这三层分别对应发送侵权通知时的身份要求、诉讼委托手续的签署要求,以及取证材料能否归属到权利人名下的说明需要。

一、先核对权利人身份与取证账号使用人的关系

名誉权纠纷中,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通知,须以权利人名义并附身份信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且“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该条同时明确,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取证账号与发布账号主体不同,意味着取证行为未必由权利人本人完成。建议核对:取证账号的注册人、实际使用人分别是谁;使用人与权利人之间是本人、受托使用、职务使用还是其他关系;取证过程是否有可对应的账号操作记录。这些材料可以帮助说明取证内容与权利人的关联,也便于判断以谁的名义发出通知、通知中如何记载权利人真实身份信息。此处核对属于材料整理建议,不构成发送通知前的法定必经步骤。

二、核对委托文件的签署人与授权范围

委托律师代为诉讼,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2024年1月1日施行),“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据此建议核对:授权委托书的签名或盖章人是否为权利人本人;若由他人代签,该人是否持有权利人的书面授权及其权限范围;委托事项写明的是一般授权还是包含和解、上诉等特别授权。取证账号使用人与委托签署人不是同一人时,建议分别留存各自身份材料及相互关系说明,避免在委托环节出现签署主体与权利主体对不上的情况。诉讼代理人权限变更或解除的,依照第六十三条应由当事人书面告知人民法院。这些核对用于帮助确认现有委托材料是否完整反映授权链条,具体是否满足立案或代理要求,需结合受理法院的审查另行确认。

三、拟议委托范围与费用边界

取证梳理、侵权通知发送、诉讼代理可以分别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及如何计费。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费项目、收费方式原则上由律所制定,具体费用需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如涉及风险代理,律所应与当事人签订专门的书面风险代理合同,并以醒目方式告知风险代理的含义、禁止适用范围及最高收费金额限制等事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既有业务资料涉及网络及人格权益争议等侵权主题,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咨询可致电4009003957(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该号码为业务咨询渠道,不替代公共法律援助或紧急求助渠道。

建议的材料核对顺序:先整理权利人身份证明与取证账号的注册、使用记录;再检查授权委托书的签署人与委托事项、权限;最后与律所确认拟纳入的工作范围及对应费用。上述顺序为整理建议,读者可根据实际材料情况调整。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
天津名誉权维权律师委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