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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六安拆迁维权律师费用咨询:报价含协商谈判却未列参与次数与到场人员,费用约定应核对哪些服务范围?

在六安咨询拆迁维权律师费用时,如果报价单只写“含协商谈判”,却没有写明参与次数、每次到场人员、谈判地点和超次后的计费方式,这份报价的服务边界就是不清晰的。费用约定建议把“协商谈判”拆成可核对的工作项,同时区分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三类支出;具体是否纳入、如何计费,可与律所协商并在委托合同中写清。

在六安咨询拆迁维权律师费用时,如果报价单只写“含协商谈判”,却没有写明参与次数、每次到场人员、谈判地点和超次后的计费方式,这份报价的服务边界就是不清晰的。费用约定建议把“协商谈判”拆成可核对的工作项,同时区分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三类支出;具体是否纳入、如何计费,可与律所协商并在委托合同中写清。

一、先分清三类费用,再看报价包含什么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八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该条同时明确,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因此,核对六安拆迁维权报价时,可以先问清三件事:报价所指的“律师服务费”对应哪些工作;拆迁程序中的评估、鉴定、查档、诉讼等费用由谁另行支付;若律师需要从北京或其他地方到六安现场参与协商,差旅费如何计算、是否凭有效凭证结算。报价中的“含协商谈判”不能替代对这三类费用的分别列明。

二、把“协商谈判”拆成可核对的服务范围

拆迁维权中的协商谈判可能出现在不同阶段,工作内容差别较大。报价单未列参与次数与到场人员时,建议围绕以下项目逐项核对,并请律所书面确认:

  1. 谈判次数与计费方式:报价所含协商谈判是固定次数、按阶段包干,还是按实际次数另行计费;超出约定次数后如何收费。
  2. 到场人员与角色:每次到场的是主办律师、协办律师还是律师助理;不同人员到场是否影响费用;是否包含谈判前的材料准备、方案讨论和谈判后的书面记录。
  3. 到场地点与方式:是到六安现场参与,还是电话、视频沟通;现场参与的交通、住宿费用是否已含在报价内。
  4. 对应程序阶段:协商谈判是针对征收补偿方案沟通、签约前磋商,还是行政复议、诉讼过程中的协调;后续程序是否另行收费。
  5. 工作成果形式:是否包含起草协商方案、补偿测算、书面函件、谈判纪要等;这些文书工作是否另计费用。
  6. 终止或变更时的处理:协商未达成一致、程序转换或委托事项调整时,已发生费用如何结算。

这些项目属于费用约定和委托范围的事实核对,不是法定必须列明的统一项目;但写入合同后,有助于判断报价与实际工作是否对应。《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一项也指出,律师服务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制定时,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工作范围写得越具体,费用与工作量之间的对应关系越容易核对。

三、签约前的核对顺序与争议处理

建议先取得书面报价和收费清单,再比对委托合同中的服务范围条款,重点看“协商谈判”是否与报价单一致;对次数、人员、差旅、代付费用等空白处,要求补充写明后再签署。付款时保留合同、收费清单、转账凭证和律所开具的票据,以便核对同一事项的费用构成。

如果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十三项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进行调解。该条同时要求相关律师协会成立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开展调解。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方向包括征地拆迁,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该电话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及费用,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和利益冲突情况,以双方委托约定为准;其他案件中的报价不能直接替代本案的费用约定。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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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拆迁维权律师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