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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上饶征地拆迁律师咨询:补偿登记表签字人与承包经营权证户主不同,咨询前应整理哪些授权与户内材料?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适格主体是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登记时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适格主体是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登记时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承包经营权证户主与补偿登记表签字人不是同一人时,咨询前建议围绕“签字人有没有代表该承包经营户办理登记的授权”和“登记表所载内容与权属证书记载是否对应”两条线整理材料:一是签字人与户主的身份、亲属关系及书面授权材料;二是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户口簿等能说明户内成员和承包地范围的材料;三是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登记表原件等程序材料。签字人与户主不一致这一事实本身,不宜直接推定为登记无效或有效,需要结合授权文件、户内关系和登记机关要求进一步核对。

一、先分清程序阶段与核对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2020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七条,拟征收土地公告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后续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八条进一步规定,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据此,核对重点不在签字人是否“户主”,而在以下几点:

  • 签字人是否属于该承包经营户内的成员,或者是否取得户主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
  • 授权是否指向办理补偿登记、签署登记表或补偿安置协议等具体事项;
  • 登记表记载的权利人、地块、面积、地类,与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是否指向同一承包地;
  • 登记时间是否落在公告载明的登记期限内。

上述任何一项存在出入,都建议在咨询时如实说明,由律师结合原件判断其影响,不宜自行推断签字当然有效或当然无效。

二、建议整理的授权类材料

材料 主要能核对什么
承包经营权证户主的身份证件 证载户主身份,与登记表、授权文件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签字人的身份证件 签字人身份,是否与户主同户、是否为户内成员
书面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受托人、授权事项(办理补偿登记、签署登记表或协议)、权限范围、期限和签署日期;判断是明确授权还是仅代为递交、代收材料
户主本人签署的确认文件或事后追认材料(如存在) 户主对签字行为的知情与认可情况
户内其他成员知情或同意的书面材料(如存在) 户内意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争议
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户内成员、承包地情况说明 作为辅助材料核对户内关系,不宜替代权属证书本身

授权委托书建议保留原件或清晰复印件,重点核对签署日期与登记表签字日期的先后关系。若授权事项只写“代为办理相关事宜”,没有明确是否包括签署补偿登记表,咨询时应特别指出,便于律师判断授权范围是否覆盖实际签字行为。

三、建议整理的权属与程序材料

  1. 权属材料: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证载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共有人或户内成员栏;家庭承包合同;户口簿或其他能反映户内成员范围的材料。
  2. 程序材料: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重点看登记方式、登记期限和异议反馈渠道)、补偿登记表原件或清晰照片(含签字栏、日期、表格版本)。
  3. 沟通记录:与征收部门、村委会就登记和签字事宜的书面往来、通知送达凭证、现场照片等(如有)。

核验顺序上,建议先比对权属证书与登记表的权利人、地块、面积是否对应同一承包地;再比对签字人与户主的关系及授权文件的时间、权限;最后核对登记表日期与公告确定的登记期限。把同一事项的主体、日期、地块和数额对应列成简表,有助于律师快速了解事实。

如准备委托律师,可先提供上述材料清单和复印件,并与律所就服务范围、工作内容和计费方式作出书面确认。上饶具体征收项目的登记方式、期限和材料要求,以该项目公告及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本回答所依据的是国家层面的规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https://fgs.moa.gov.cn/flfg/202007/t20200716_6348746.htm)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https://www.mee.gov.cn/zcwj/gwywj/202107/t20210730_852178.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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