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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医疗纠纷调解选律师:病历封存页与调解申请材料不一致核验什么?

病历封存页与调解申请材料不一致时,核验的重点是这两份材料是否指向同一患者、同一段诊疗过程、同一批病历,以及差异出在记载内容、形成时间还是材料来源。建议按“主体与时间—封存页自身完整性—申请材料对应关系—签章与来源”的顺序逐项比对,并把每一处不一致整理成“差异点、涉及页码、可能成因、待补充材料”四栏。

病历封存页与调解申请材料不一致时,核验的重点是这两份材料是否指向同一患者、同一段诊疗过程、同一批病历,以及差异出在记载内容、形成时间还是材料来源。建议按“主体与时间—封存页自身完整性—申请材料对应关系—签章与来源”的顺序逐项比对,并把每一处不一致整理成“差异点、涉及页码、可能成因、待补充材料”四栏。这样做的用途是帮助在调解前把事实说清楚;不一致本身不当然说明哪一方造假,需要结合形成时间和来源核实成因。

一、先核对两份材料各自指向的对象

病历封存页通常反映封存时的病历范围、页数、封存时间及参与人员;调解申请材料则反映患方在申请时陈述的诊疗经过、损害后果和请求事项。建议先比对患者姓名、就诊科室、住院号或门诊号、诊疗期间,再比对封存时间与申请材料所述时间是否属于同一阶段。若封存发生在出院前、申请发生在出院后,病历范围存在差别属于需要说明的时间因素,可以要求补充封存后形成的病历页面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这条规定可以作为核对病历是否完整、是否属于应当保管范围的依据;核验时可以把封存清单所列项目与申请材料引用的病历类型逐项对应。

二、封存页自身的完整性核验

建议核对封存袋封条是否连续、封存清单是否列明页码和页数、每页是否有连续编号、复制件是否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或封存专用章、封存记录上是否有医患双方签字及日期。对缺页、跳页、重页、字迹改动或页面来源标注不清的位置,可以单独记录,并注明该页在调解申请材料中被引用的位置。需要区分“封存页缺失”与“申请材料未附该页”两种情形:前者指向封存范围,后者指向申请材料的提交范围,处理方式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据此,只有当核对结果指向隐匿、拒绝提供、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且患者存在诊疗活动中的损害时,才涉及该条规定的推定过错效果;单纯的两份材料表述不一致,需要先查明属于记载差异、范围差异还是上述情形,不能直接套用。

三、申请材料的对应关系与咨询准备

调解申请材料中引用的诊断、手术记录、费用金额,可以与封存页逐项对应:诊断名称与病程记录是否一致,费用票据与申请所列金额是否对应同一期间,损害后果的描述是否有对应病历记载。建议将不一致处分为“可解释差异”(如不同阶段形成的病历、复制范围不同)和“待核实差异”(如页码缺失、签章不明、内容改动),分别准备说明和补充材料。

选择律师咨询时,可以把上述比对结果作为沟通材料,询问拟议委托范围是否包括病历完整性核对、调解申请材料梳理、与医疗机构沟通补充材料,以及这些工作如何计费。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具体以书面委托约定为准;鉴定费等第三方费用宜与律师服务费分开确认,不轻信口头报价或结果承诺。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公开业务资料将医疗纠纷列入侵权主题范围,具体承办方向、材料清单和收费方式需结合案件情况与律所核对。如需咨询,可拨打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4009003957,先行确认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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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纠纷调解如何选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