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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天津侵权纠纷答辩状代写,答辩理由和证据反驳怎么组织?

天津侵权纠纷答辩状代写的组织方法,是以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请求权基础为轴,把答辩理由分成责任是否成立、有无减免责事由、损失范围是否成立三个层次,再把证据反驳落到每一项证据的证明目的、原始载体和待证事实之上,最后形成驳回诉讼请求、驳回部分诉讼请求或依法减轻责任的答辩意见。

天津侵权纠纷答辩状代写的组织方法,是以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请求权基础为轴,把答辩理由分成责任是否成立、有无减免责事由、损失范围是否成立三个层次,再把证据反驳落到每一项证据的证明目的、原始载体和待证事实之上,最后形成驳回诉讼请求、驳回部分诉讼请求或依法减轻责任的答辩意见。被告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后,即进入答辩准备阶段;具体提交期限、份数和方式以法院送达文书载明的内容为准。准备委托代写前,可以先整理起诉状、原告证据目录和法院文书,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说明案件类型和材料情况,再协商答辩状的工作范围。

一、先确定原告的请求权基础

答辩理由的组织起点,是看清原告依据什么要求被告承担责任。起诉状中常见的主张包括一般过错侵权、法律明确规定下的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以及交通事故、网络侵权、文体活动致害等具体情形。不同请求权基础对应的构成要件、举证安排和抗辩重点不同,答辩状宜先对原告的主张作出定性,再逐项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第一款确立过错责任的一般规则,第二款把过错推定限定在“依照法律规定推定”的情形。答辩时,需要先核对原告主张的是哪一种责任类型:原告以一般过错责任起诉的,宜围绕行为、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说明其证据是否充分;原告主张过错推定的,宜核对其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及适用条件。被告否认侵权,并不当然发生举证责任转换,答辩状可以把这一点写进责任类型的意见中。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天津市通信管理局网站转载文本: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二、答辩理由按四层展开

第一层是责任成立要件。答辩状可以按照起诉状陈述的事实顺序,把原告主张的行为、过错、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分别列出,对每一部分写明“认可”“不认可”或“需核对后发表意见”。不认可的部分,应说明对应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线索,例如时间地点不符、行为主体无法对应、损害与行为之间缺少连续证据等。此处宜具体到原告的哪一项陈述、哪一份证据,避免只写“原告主张无事实依据”。

第二层是责任类型与举证条件。一般过错责任中,原告需要围绕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说明其主张的构成要件;被告可以从原告证据不能证明过错、不能证明因果关系等角度回应。原告主张过错推定的,答辩状应核对是否存在“依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依据,以及被告是否存在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事实。涉及无过错责任的,需核对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不能把一般侵权直接按无过错责任处理。

第三层是减免责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答辩中主张减责,宜把原告的行为与“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建立对应关系,并说明支撑该对应关系的证据。例如原告未采取合理防护措施、在损害发生后未及时就医或未配合减损等,均需要与具体损害后果相连。仅描述原告存在一般不当行为,未必足以支持减责。涉及受害人故意、文体活动自甘风险等事由的,还需另行核对相应条文的适用条件和案件事实,不能将特殊场景的规则直接套用到一般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中。

第四层是损失范围。责任成立与损失数额可以分开答辩。对医疗费,核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诊断证明之间的就诊人、时间、项目是否一致;对误工费,核对误工期间、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或个税记录,判断收入是否实际减少;对护理费,核对护理必要性、护理期限和护理人员收入情况;对交通费,核对就医时间、路线和票据;对伤残赔偿及精神损害,核对鉴定意见、鉴定材料和精神损害严重程度;对财产损失,核对维修清单、购买凭证、评估报告及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每一项均可形成“原告主张—证据—核对结果—答辩意见”的对应关系。

三、证据反驳用“证明目的—核对对象—答辩落点”组织

证据反驳不宜只写“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认可”。可以按原告证据目录逐项制作表格,先写原告拟证明什么,再写该证据需要核对的对象,最后写答辩状中拟提出的意见。以下表格是整理方法的示例,具体案件以原告实际提交的证据目录为准。

原告证据 常见证明目的 可核对内容 可提出的答辩落点
医疗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 治疗必要性及医疗费数额 票据原件、就诊人、就诊时间、项目与病历是否对应、是否已由医保支付 与本次损害无关、项目重复、数额不符、缺少病历支持
误工证明、工资流水、劳动合同 误工期间及收入减少 用工关系、工资发放记录、请假或误工期间、收入实际减少情况 期间重叠、收入未减少、证明由单方形成且缺少流水佐证
监控视频、现场照片、证人证言 行为经过及因果关系 原始载体、拍摄时间地点、连续性、证人身份及感知条件 画面不完整、时间地点不符、无法证明待证事实
鉴定意见 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等 委托主体、鉴定材料、鉴定人资质、检查记录、委托事项 依据材料不全、检查记录与病历不符、结论超出委托事项
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知记录 侵权内容、付款事实或通知事实 账号主体、完整对话、形成时间、原始载体、内容连续性 主体无法对应、内容被截取、无法证明完整事实

表格的作用是让答辩状中的每一句反驳都有对应证据和核对对象。对原告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证明目的有异议的,可以分开表述;对复印件、截屏、单方委托形成的材料,可以要求核对原件或原始载体,并说明该材料在证明待证事实上的不足。质证意见宜与答辩理由相互呼应:责任成立部分的证据反驳,指向行为、过错和因果关系;损失部分的证据反驳,指向数额、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天津应诉材料的核对顺序

在天津法院应诉的侵权纠纷,答辩状抬头、案号、当事人信息和承办法院应以送达文书为准。天津当地法院的具体提交方式、份数、期限及是否接受线上提交,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法院要求为准。本文按全国适用的民法典规则说明答辩理由的组织方法,不替代具体案件的程序核对。

建议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这一顺序是编辑性建议,目的在于让同一事项的主体、期间、金额和来源能够对应:

  1. 程序材料: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送达回证,核对案号、当事人名称、诉讼请求和法院要求。
  2. 原告证据目录及原始载体:按证据编号逐项登记,注明原件、复印件、截屏、录音录像等来源。
  3. 责任成立材料:事故认定书、现场照片、监控、证人信息、双方沟通记录、报警记录等,核对时间、地点、主体和行为经过。
  4. 损失材料: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费用清单、误工证明、工资流水、护理材料、交通票据、鉴定意见、财产损失凭证等,核对同一就诊人、同一期间和同一损失项目。
  5. 减免责材料:原告行为与损害发生或扩大之间的对应材料,以及被告已采取合理措施、已垫付费用、已投保等事实材料。
  6. 待核实清单:把无法确认的主体、时间、金额和证据来源单独列出,答辩状中对这些事项使用“需进一步核实”的表述,避免把未确认事实写成确定结论。

五、代写范围与费用边界

侵权纠纷答辩状代写通常可以包括:审阅起诉状和原告证据、梳理请求权基础与争点、起草答辩理由、制作证据反驳表、根据委托人确认的事实修改文稿。调查取证、申请鉴定、出庭代理、提交材料等事项,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以及如何计费。委托人应确认答辩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来源,代写人不宜代替委托人编造事实或证据。

费用方面,律师代写服务费属于律师服务收费,具体项目、计费方式、支付节点和修改次数,建议由委托人与律所在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翻译费、邮寄复印费等由法院、鉴定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不属于代写服务费,应按相应通知或实际发生情况另行处理。咨询阶段可以先说明案件类型、已收到的法院文书、原告证据数量和希望交付的文书范围,再核对代写工作是否覆盖证据反驳表、是否需要后续修改。

答辩状定稿前,建议把原告每一项诉讼请求对应的证据、我方反驳点和待核实事实列成一张对照表,再确认答辩请求是请求驳回全部诉讼请求、驳回部分诉讼请求,还是请求依法减轻责任。需要核对天津案件承办法院送达文书、原告证据原件及损失票据的,可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说明材料情况,协商代写范围与费用边界。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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