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律师报价时,先把两件事分开:律师服务费核对的是书面委托合同、收费票据和拟议服务范围;宅基地登记表与实测图面积不一致,属于补偿测算依据的材料问题,会影响律师工作量和对案件难易程度的判断,但不直接决定律师费数额。对两份面积材料,建议以征收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环节形成的、载明测量主体、测量方法和权利人确认的成果为核对起点,再比对登记表与实测图的形成时间、测量方法和确认手续。
一、律师费本身核对什么
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和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一项,律所制定标准时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因此,核对报价时应当看合同是否写明了服务阶段、工作内容、计费方式和对应的工作量,没有写入合同的口头报价难以核对。
同一意见第九项要求律所“确保律师业务全面登记、全程留痕”,案件编号与收费合同、收费票据一一对应;律师服务收费应当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不得用内部收据等代替合法票据,不得由律师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核对时可以确认:签约主体是否为律所、收款账户是否为律所账户、票据是否与合同和案件编号对应。
二、两份面积材料怎么比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2020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七条规定,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补偿标准等公告至少三十日;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据此,登记表与实测图的差异,应当放回现状调查成果和补偿登记材料中核对。
建议按同一维度并列比较两份材料:形成时间、制作主体、测量方法与面积计算方式、四至记载、是否有权利人签字或村集体确认、是否作为补偿登记和测算的附件。比对后可以向征收部门书面询问补偿测算实际采用了哪一份、理由是什么。这一比对属于材料整理方法,不是法定先后顺序,也不替代征收部门的认定。
三、报价中的工作范围与费用边界
面积差异带来的材料梳理、现场核对和沟通工作,属于影响“法律事务难易程度”的因素,可以在委托合同中写明。可将“宅基地面积材料比对与补偿测算核对”列为拟议工作事项,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诉讼费、鉴定评估费等第三方费用与律师服务费性质不同,宜在合同中分别列明,避免混同。
综上,核对顺序建议是:先看合同与票据是否对应、服务范围是否写清,再核对两份面积材料的制作与确认情况,最后确认面积争议相关工作是否计入报价。襄阳当地是否有更细的收费指引,本次资料未涉及,需另行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律所核实。
主要依据
-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一项、第九项,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四十七条,https://fgs.moa.gov.cn/flfg/202007/t20200716_6348746.htm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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