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行政处罚律师咨询:处罚决定与缴款凭证日期不一致时先问哪些材料
在天津遇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与缴款凭证日期不一致,先问的核心不是“哪个日期为准”,而是三组材料:处罚决定书及送达签收凭证、缴款凭证或财政票据、延期分期等特殊履行材料;同时先确认您所说的“决定日期”是文书落款日期,还是实际收到决定书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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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遇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与缴款凭证日期不一致,先问的核心不是“哪个日期为准”,而是三组材料:处罚决定书及送达签收凭证、缴款凭证或财政票据、延期分期等特殊履行材料;同时先确认您所说的“决定日期”是文书落款日期,还是实际收到决定书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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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在天津的行政复议咨询场景中,申请材料与被申请人答复内容对不上时,先确认四类核对能力:能否识别材料所处的程序阶段,能否逐项对照申请书的法定载明事项,能否把复议请求、事实理由与答复、证据放在同一行政行为下比对,能否固定各份文书的收到日期和送达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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