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审裁判文书宜按“作出文书的审级”分别归档: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及一审程序材料归入一审阶段;二审判决书、裁定书及上诉、答辩、二审证据等归入二审阶段。二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如准备申请再审,应另设“生效裁判—再审申请”阶段,不要并入一审或二审。这里说的是当事人咨询前自行整理材料,并非法院诉讼卷宗归档。
先看审级,再看生效与后续程序
如果律所按“最后审级”建立主文件夹,可以在二审主文件夹下设“一审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两个子目录,并在文件名中标注案号、裁判日期、送达日期和生效状态。这样既保留两审完整链条,也便于律师快速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2024年1月1日施行)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据此,六个月是申请再审的法定期间,不是材料归档期限。咨询前可将裁判生效日、送达日及拟主张事由对应的材料放在同一目录,供律师核对是否在法定期间内、是否存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的情形。
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再审决定后的执行处理属于后续程序问题,材料上宜与二审裁判分开标注。公开文本: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20330/content.html。
咨询前可按以下方式整理
| 归档阶段 | 建议放入的材料 | 核对用途 |
|---|---|---|
| 一审 | 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目录及主要证据、庭审笔录、一审裁判文书、送达材料、授权委托材料(如有) | 核对一审请求、争点、裁判理由及送达时间 |
| 二审 | 上诉状、二审答辩状、二审新证据、庭审笔录、二审裁判文书、送达材料 | 核对上诉请求、二审维持或改判理由及生效节点 |
| 再审申请(如考虑) | 两审裁判文书、送达及生效信息、拟申请再审的事由说明、对应证据 | 核对六个月期间、事由与证据的对应关系 |
以上为材料整理建议,不是法定必交清单。整理时还应核对裁判文书中的当事人名称与当前咨询主体是否一致、两审案号是否对应同一事项,避免把不同案件或不同程序的文书混放。
预约咨询时的费用与联系准备
咨询前可询问咨询是否收费、拟议服务范围是仅阅卷咨询还是包含再审申请材料准备,以及费用是否按程序阶段和工作范围分别计算。具体费用需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以委托约定为准。
如需预约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可拨打4009003957,该号码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及费用安排,需结合案件类型、程序阶段、材料情况及利益冲突确认,以委托约定为准。2026年预约咨询属于时间场景,不改变上述条文版本;核对时以裁判文书载明的日期和现行法律文本为准。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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