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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网络侵权咨询律师,账号信息和电子证据怎么整理?

咨询北京网络侵权律师前,建议把材料按“主体—账号—内容—时间—通知—损害”六条线整理:先证明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以及被诉账号与发布内容的对应关系,再固定侵权页面的原始状态和传播数据,最后把向平台发出的通知、平台回复和损害凭证按时间顺序归档。

咨询北京网络侵权律师前,建议把材料按“主体—账号—内容—时间—通知—损害”六条线整理:先证明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以及被诉账号与发布内容的对应关系,再固定侵权页面的原始状态和传播数据,最后把向平台发出的通知、平台回复和损害凭证按时间顺序归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权利人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时,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因此,账号信息和电子证据需要能回答四个问题:谁在什么平台发布了什么、何时发布、权利人何时以何种方式通知、平台如何处理。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在整理前先核对材料清单和拟咨询的问题。

先分清咨询要核对的主体、阶段和对象

网络侵权咨询通常发生在三个节点:发现侵权内容后准备通知平台;已经通知平台但内容未删除、未屏蔽或继续传播;准备进一步主张责任。三个节点要核对的材料重点不同。

主体上,需要区分权利人、发布内容的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条规则的对象是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适用前提是利用网络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咨询时要把发布者账号、平台名称和权利人身份分别列明,避免把平台责任和发布者责任混在同一份材料中。

对象上,账号信息用于核对“谁发布”,电子证据用于核对“发布了什么、传播到什么程度”,通知记录用于核对“平台何时知道、如何处理”,损害材料用于核对“造成了什么影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条规则的适用需要围绕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以及“未采取必要措施”准备材料,例如平台投诉工单、此前通知记录、同一账号反复发布的记录、平台处理结果等。咨询阶段可以先把这些材料按时间排列,具体是否达到该条适用条件,需结合个案事实进一步判断。

账号信息按“权利人身份—被诉账号—归属线索”整理

账号信息不是只保存一张主页截图。可以分三组整理:

第一组是权利人真实身份信息。个人准备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企业准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由代理人咨询)。这一组对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通知中“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的要求,也便于律师核对权利主体与受损主体是否一致。

第二组是被诉账号的公开信息。包括平台名称、账号昵称、账号ID、主页链接、认证信息、简介、头像、关联账号、发布时间、发布设备标识(页面可见部分)。同一昵称在不同平台出现时,建议分别记录平台和账号ID,不因昵称相同直接认定为同一主体。

第三组是账号归属线索。如果账号属于权利人自己,可以保存注册确认邮件、绑定手机号或邮箱的后台页面、实名认证页面、运营记录、绑定支付记录等。如果账号属于对方,咨询阶段可以先保存公开页面、平台认证线索、账号关联链接和平台投诉后披露的信息。涉及他人实名信息的取得方式,建议在咨询时单独核实合法途径,避免通过侵入账号、购买信息或公开人肉等方式获取。

整理时可以用一张表把“材料—能核对的事实—待核实项”对应起来:

材料类别 能核对的事实 整理时注意
权利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权利主体身份、联系方式 与账号注册主体、受损主体逐项对应
被诉账号主页、账号ID、认证信息 发布者账号身份、平台归属 同一昵称多平台出现时分别编号
注册邮件、绑定信息、后台截图 账号控制关系、运营关系 保留原始页面和保存来源
平台投诉后披露的信息 账号实名线索、平台处理依据 标注取得时间、渠道和文件来源

电子证据保留原始载体和完整上下文

电子证据整理的核心是保留原始状态和来源。资料显示,电子与现场信息可以包括完整沟通上下文、原始图片视频、平台页面、现场记录及其保存来源。咨询前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一,保留原始载体。原帖、聊天记录、邮件、平台工单不要删除,手机或电脑中的原始文件不要覆盖。截图和录屏是展示方式,原始文件是核对基础。

第二,保存完整页面。页面至少包含网址、页面标题、账号昵称和账号ID、发布时间、正文、图片视频、点赞评论转发数据、广告标识或推荐位置。只截取正文片段,后续很难核对发布主体和传播范围。

第三,用连续录屏展示操作过程。从打开浏览器或应用、进入账号主页、展示具体内容到显示网址和时间,连续录制,避免剪辑。多个平台传播的,分别保存,不要用一个平台的截图代替另一个平台。

第四,记录保存来源。建议为每个文件标注保存日期、保存人、使用设备、网络环境、文件来源页面和原始文件名。文件命名可以采用“日期_平台_账号_内容摘要_保存人”的格式,便于与时间线对应。

第五,保留沟通上下文。私信、评论、邮件、平台投诉对话应保存完整对话,不只截取单条。涉及威胁、侮辱、虚假信息的内容,保留前后文有助于核对语境。

如后续需要更稳定的固定方式,可以在咨询时询问是否采用公证或电子存证,具体机构、流程和费用另行核实。是否采用以及采用何种方式,结合内容类型、传播速度和后续程序需要判断。

通知和平台沟通记录要能对应法定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完整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

按这条的适用范围,通知材料可以对应准备: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包括侵权页面链接、内容截图或录屏、权属证明、传播数据;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联系方式。通知发出后,保存发送时间、发送渠道、工单号、邮件回执、平台要求补充材料的记录、平台转送通知的记录、删除或屏蔽结果、拒绝处理的理由。平台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时,该条规定的责任范围是“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通知前后的传播数据、下线时间、继续传播情况需要分别保存,便于核对损害扩大部分。

这条同时规定,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通知前核对内容真实性、权利归属和引用依据,保留核对过程,可以降低错误通知风险。通知文本、证据附件和发送记录建议一并归档,不要只保留平台“已处理”的结果页面。

损害材料和费用边界分开核对

损害材料要与具体事件、时间和支付对象对应。网络侵权常见的核对方向包括:传播数据变化、评论和转发内容、客户流失或收入变化、商誉修复支出、为处理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因侵权导致就医的费用等。每一笔费用建议保留凭证,并说明与哪一侵权内容、哪一时段相关。资料显示,损失资料应与事件影响对应,医疗费用、财产修复、收入变化、照护与交通等材料需要关联具体事项和时间;网络侵权咨询可以参照这一思路建立对应关系,具体项目是否支持,需结合个案和法律规定判断。

费用边界上,律师服务费与公证费、电子存证费、鉴定评估费、诉讼费等属于不同项目。咨询时可以分别询问:拟咨询的问题是什么、现有材料是否足够、是否需要补充固定证据、律师服务范围包括哪些工作、如何计费。律师服务费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公证、存证、鉴定等第三方费用向实际机构核实,不把不同项目合并成一个“打包价”核对。

提交咨询前的目录和时间线

提交前可以按六类建立目录:主体与授权材料;账号与身份材料;侵权内容与传播材料;通知与平台处置材料;损害与费用材料;已有程序文书。每类下面按“原件/复制件”“取得时间”“来源”“证明目的”标注。

再建一张时间线表,列日期、事项、涉及主体、来源文件、证明目的。例如:内容发布时间、发现时间、首次保存时间、通知发出时间、平台回复时间、内容下线时间、再次传播时间。不同日期对应不同事项,允许不一致,关键是每个节点都有来源文件对应。

同一事项的主体关系要逐项核对:账号ID与截图是否对应,付款人与权利人是否一致,授权代理人是否有授权文件,平台名称与网址是否对应。暂时无法核对的,标注“待核实”,不预设结论。咨询时带原件核对,提交复制件;电子文件保留原始载体,复制件按目录编号。

网络侵权咨询的材料准备,核心是让账号、内容、时间、通知和损害能够互相对应。现有材料中仍可能需要进一步核对的有:被诉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平台通知的实际送达与处理记录、传播数据的具体来源、损害凭证与事件的对应关系,以及是否采用公证等方式固定电子证据。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在提交材料前核对目录、原件来源和拟咨询的问题;涉及紧急删除或人身安全风险的,优先通过平台紧急渠道和公安机关等公共渠道处理。

参考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官方文本见 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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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络侵权律师咨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