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南区遇到房屋被强制拆除,维权的第一步是先确认两件事:作出征收或拆除决定的主体是谁,拆除前是否走完了法定程序。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房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补偿方案须经论证、公布并征求不少于30日的公众意见,缺少这些环节,拆除行为的合法性就存在可核查的疑点。涉及文书辨认、证据固定和委托范围确定时,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先确认相关服务与承接条件。
需要说明适用范围。上述程序要求来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只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津南区同时存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不同地块适用的规则不同,应以征收公告写明的事项为准。本文讨论行为主体、程序核查与委托要点的一般框架,不涉及津南区具体补偿标准,也不对个案结果作判断。
一、行为主体:决定主体与实施主体分开看
条例第八条把征收房屋的决定权交给市、县级人民政府,第十条把补偿方案的拟定交给房屋征收部门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环节中,能够以自己名义作出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的是特定层级政府,并非任何单位都可以。
实践中出现在拆除现场的主体可能包括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委会、施工单位等,各自角色不同:有的传达通知,有的组织现场,有的提供机械和人力。维权时需要把“谁作出决定”“谁下达通知”“谁组织现场”“谁实际作业”分别记录下来。后续无论是举报、申请复议还是提起诉讼,指向对象不同,举证方向和受理机关也不同。
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征收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这条规定的实际意义在于,当拆除现场无法出示相应文书时,举报和申请监督可以成为与诉讼并行的途径,但材料中要写清时间、地点、主体和具体诉求。
拆除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合法强制执行与违法拆除的区分,要看有没有相应的决定文书、有没有履行告知程序、实施主体是否有依据。这些都需要逐份核对收到的文件,本文不能替代这一步。
二、程序核查:从征收决定到现场拆除
核查宜从时间最早的文件开始,按下列顺序逐项对照:
| 核查事项 | 应查看的文件或事实 | 用途 |
|---|---|---|
| 征收决定 |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公告时间与范围 | 判断项目是否进入法定征收程序,房屋是否在范围内 |
| 补偿方案 | 公布方式、论证记录、征求意见期限是否不少于30日、修改情况是否公布 | 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程序要求,常见争议点 |
| 评估环节 | 评估机构如何选定、评估报告是否送达、有无复核渠道 | 影响补偿数额的计算基础 |
| 补偿决定 | 是否作出、是否送达、是否载明救济途径与期限 | 后续复议或诉讼的直接对象 |
| 强制执行依据 | 实施拆除所依据的文书、作出机关、送达记录 | 区分合法强制执行与违法拆除 |
| 现场实施 | 实施单位名称、人员标识、机械、时间、是否清点物品 | 固定行为主体与损失范围 |
如果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都没有见过,先不要预设结论。可以持身份证明和权属材料,向区级房屋征收部门申请查阅、复制与本人房屋有关的文件,并保留申请记录。送达环节同样关键,不少争议不在文件内容,而在文件是否真正送达、送达给谁、何时送达。
三、证据固定:拆除前后各做什么
拆除前的材料以“证明房屋原状”为核心:房屋全貌照片和视频,重点拍门牌、四至、结构、装修和附属物;不动产权证、土地证、购房合同、建房审批文件;营业执照及经营流水,用于主张停产停业损失;水电燃气缴费记录;屋内物品清单,贵重物品单独拍照编号。
拆除过程中的材料以“证明时间、主体和行为”为核心:尽量连续拍摄并保留时间信息,记录在场人员服装标识、车辆号牌、机械编号;如发生冲突受伤,及时就医并保存病历;拨打110报警并索取接报回执,报警记录可以成为证明拆除时间与现场情况的材料。
拆除之后的材料以“证明损失”为核心:现场清理前后对比、剩余物品清点、临时安置的租房合同与费用票据、搬迁费用凭证。
拍摄时不要进入危险区域,也不要在公开平台发布含身份证号、门牌号、未成年人信息的材料。需要提交材料时,通过经确认的安全渠道提供必要部分即可。
四、委托律师:先明确阶段、权限和费用
委托前应确认三件事。
第一是委托阶段。只做材料梳理和方案评估,还是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或者几项并行推进。阶段不同,工作量与人员安排差别明显。
第二是代理权限。一般代理与特别授权对案件走向影响很大,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逐项看清是否包含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以及和解、上诉等事项。
第三是费用构成。律师代理费之外,可能还有差旅费、文印费,以及评估、鉴定、公证等第三方费用。哪些包含在代理费内、哪些另行结算、如何凭票据报销,都应写入书面合同。
收费政策方面,天津市自2017年12月1日起全面放开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收费(津政办发〔2018〕10号),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由律师事务所自主制定并明码标价。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一般要求,律所还应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合同、统一收费并出具合法票据。网络上流传的2016年政府指导价表不能直接当作当前案件的必收金额。现有资料中也没有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收费表,实际报价需向该所确认,并以书面约定为准。遇到“打包价全包”“保证补偿翻倍”一类说法时,应保持谨慎。
五、两个常见疑问
房屋已经拆了,还能维权吗? 拆除完成并不意味着救济途径全部关闭。关键在于是否还有可指向的决定文书与实施主体,以及相关期限是否已过。不同救济途径的起算点和期限要求不同,通常从收到文书之日起算,未收到文书的也要结合知道行为内容的时间判断。建议尽快把已有材料按时间排序,再核对期限,避免证据散失。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处理方式一样吗? 不一样。本文引用的条例只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适用另外的规则,涉及土地性质认定、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内容。读者应先确认房屋所在地块的性质,再选择对应的核查清单。
下一步最实际的动作,是把手上与房屋、拆除有关的全部文件按时间排好,列出还缺哪几份,再决定是申请查阅、举报监督,还是进入复议、诉讼。涉及文书辨认、证据取舍与委托范围确定时,可携带房屋所在街道或镇的名称、当前所处阶段和关键材料,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确认服务内容与承接条件。征地拆迁类咨询可面向全国,具体承办以实际核验和书面委托约定为准。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具体适用需结合个案事实与现行有效依据。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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