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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集体土地征收律师委托流程中,承包权证与授权书地块编号不一致,核对哪份登记?

在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登记环节,应当以承包权证所对应的不动产权属登记材料作为核对基准;授权书中的地块编号用于界定委托授权涉及的地块范围,本身不是权属登记凭证。两者编号不一致时,先核对权属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地块,再据此修正授权书的表述,不宜反过来用授权书去改动登记内容。

在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登记环节,应当以承包权证所对应的不动产权属登记材料作为核对基准;授权书中的地块编号用于界定委托授权涉及的地块范围,本身不是权属登记凭证。两者编号不一致时,先核对权属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地块,再据此修正授权书的表述,不宜反过来用授权书去改动登记内容。

一、补偿登记核对的是权属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该条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意见。(版本: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2020年1月1日施行;公开文本:https://fgs.moa.gov.cn/flfg/202007/t20200716_6348746.htm)

按该条适用范围,补偿登记的核对对象是“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承包权证属于这一材料范围;授权书是委托关系文件,不属于登记凭证。因此,编号不一致时需核对的是权属登记一侧的地块信息。至于登记簿与证书本身记载不一致如何处理,本次资料未涵盖,需另行核实。

二、两份材料用途不同,不要混同

比较项 承包权证及其对应权属登记 授权书
文件性质 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 委托授权的意思表示文件
记载内容 承包地块的位置、面积、权利主体等 授权事项、授权范围、涉及地块的描述
在征收中的作用 办理补偿登记、核对使用权人的依据 说明由谁代为办理、权限到哪里
编号不一致时 作为核对基准 依权属记载修正授权范围表述

两条线需要分开处理:如果差异只是笔误,按权属记载统一表述即可;如果授权书指向的地块与权属证书记载的地块实质不同,则要先确认授权是否覆盖该地块,因为这关系到代理人能否就该地块作出处分或签署协议。

三、委托流程中的准备与费用边界

在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办理征地拆迁类委托时,可以先将承包权证、权属登记材料、征收公告、补偿登记通知和授权书按地块逐份对应整理,标明每份文件记载的地块编号、面积和权利主体,便于核对差异出在哪一环,也便于向承办人员说明事实。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以双方委托约定为准。

费用方面,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属于委托合同应当明确的项目;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代付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师事务所应提供收费清单和有效凭证。(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至于本案材料核对、补偿登记协助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可以与律所协商后在委托合同中写明。咨询电话4009003957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概括来说:编号不一致时以权属登记材料为核对基准,授权书按核对结果相应调整;差异涉及地块实质不同的,先确认授权范围再推进补偿登记事宜。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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