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沧州咨询婚姻律师收费前,核对“调解阶段”与“诉讼阶段”是否分列,落点是三份书面材料:律所在律师协会备案并在执业场所公示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委托合同中的收费条款、以及律所出具的律师服务收费清单。按现行收费意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自行制定,所以某家律所是否把调解与诉讼分作两个计费单元、分列后各自如何计价,取决于该所备案公示的标准文本和双方的书面约定;本次资料没有提供沧州市统一的婚姻律师收费价目,具体金额应以该所公示标准逐项比对,不宜用一个“总价”代替。带着这三份材料去问,比先问“多少钱”更容易看出报价的口径差别。如需就沧州婚姻家事的收费项目与委托范围做咨询准备,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电话4009003957。
一、收费项目由律所制定,核对起点是该所备案公示的版本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一项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见中国政府网转载: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这条把“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三项的决定权放在律所层面。婚姻案件中,调解阶段与诉讼阶段是否作为两个收费项目分列、分列后各自按什么方式计价,属于律所制定收费项目与方式的范畴。条文列举的考量因素里,“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在两个阶段通常不同,律所据此分别设定标准有制度空间;同时,本次可核对的条文未就两个阶段必须合并计费或必须分列计费给出统一要求。核对时因此要以该所实际备案、公示的标准文本为准,而不是套用外部流传的价目表。
同一项还规定:“各省(区、市)律师协会指导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这说明收费标准存在备案与监测的管理环节,但条文没有规定律师协会向社会提供逐项报价查询,具体能否查询、如何查询,需另行向相关机构核实。
二、备案与明码标价,决定“拿哪一版”去比对
同一条意见第二项规定:“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应当每年向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备案,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新设律师事务所在取得执业许可证书10个工作日内,应当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并向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备案。律师事务所不得超出该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将本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在其执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版本同上)
这段条文对核对有三点直接用途。其一,比对对象是“备案并公示”的那一版标准,执业场所显著位置的公示内容是可以当场查看的书面材料。其二,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因此咨询时看到的公示标准、律所口头报出的价格、合同里写入的金额,如果出现不一致,可以据此要求书面说明依据。其三,律所不得超出备案标准收费,口头报价高于公示标准的,属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情形,而不是可以直接接受的报价。
调解阶段与诉讼阶段的区分,最终会体现在这份公示标准的结构上:是写明“调解阶段”“诉讼阶段”各自收费,还是只写“婚姻家事案件一件”“代理一审”之类的计费单元。看不到阶段字样时,就需要在合同条款中追问服务范围是否覆盖两个阶段。
三、三份材料各自核对什么
| 核对载体 | 具体看什么 | 能核对的问题 | 需要留意之处 |
|---|---|---|---|
| 执业场所公示的收费标准 | 是否有“调解”“诉讼”“一审”“代理”等计费单元表述;计价方式是按件、按阶段还是按其他方式 | 该所标准里两个阶段是否分列、分列后的口径 | 公示文本与合同报价是否一致;不一致时要求书面说明 |
| 委托合同收费条款 | 服务范围写的是全程、某一阶段还是某几项事务;收费条款是否与公示项目对应 | 你付费买到的具体工作范围 | 口头承诺写入合同后再确认 |
| 律师服务收费清单 |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是否分列 | 哪些钱是律师费,哪些是另行支付的费用 | 代付费用及差旅费应提供有效凭证 |
三份材料对照着看,能回答一个具体问题:报价里说的“调解阶段收费”,是独立计费项目,还是全程费用中包含的一段工作。同一维度上的比较才有意义,用A所的分阶段报价去比B所的全程总价,容易得出错误结论。
四、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分开,阶段核对才完整
同一条意见第八项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该条同时列明:“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还明确:“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这组规定对“是否区分调解与诉讼阶段”的核对有实际影响。调解阶段可能发生查档费、公证费,诉讼阶段可能发生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这些按条文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因此,即便律师服务费按全程一个价格约定,代付费用仍会随程序推进而实际发生。核对时把两块分开列,可以避免把随阶段发生的代付费用误读成“阶段差价”,也可以识别收费名目是否落在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这三类之内。
五、咨询前的核对顺序建议
以下顺序属于便于理清材料的整理建议,不是法定先后步骤,也不构成委托生效条件。
第一步,先索取或现场查看该所公示的律师服务费标准,确认其中是否存在与调解、诉讼对应的计费单元。第二步,把公示项目与拟签合同的收费条款逐条对照,看服务范围写的是全程还是分阶段。第三步,问清计价方式,并请对方以书面形式写明两个阶段各自的费用关系:独立计费、全程包含,还是某一阶段另行协商。第四步,请对方列明代付费用的常见项目与凭证提供方式,与律师服务费分栏记录。第五步,要求出具律师服务收费清单,把口头说明落到纸面。第六步,如报价与公示标准存在差异,请对方书面说明依据。
每一步都围绕同一件事:让“调解阶段”和“诉讼阶段”在纸面上各有落点,而不是停留在电话里的概括说法。
六、几处容易混淆的地方
把调解阶段的报价当作全程价,是最常见的一处。公示标准中若“调解”单独列项,该报价对应的服务范围就以该项目写明的为限。
把诉讼费、鉴定费计入律师费比较,也会让不同报价失去可比性。按上述条文,这些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认为存在全市统一的婚姻律师收费标准,同样缺少依据。收费项目、方式、标准原则上由律所制定,并按规定备案、公示,不同律所之间可以存在差异。
只比总价、不看阶段划分,容易忽略服务范围的不同。同为“婚姻案件代理”,有的覆盖调解与一审,有的只对应其中一段,价格差异需要放回服务范围里理解。
七、还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
落到具体咨询,还需核实:该所备案公示标准的具体文本内容、拟签合同的收费条款表述、收费清单中代付费用的列明方式,以及报价与公示标准是否一致。沧州属京津冀范围,如就当地婚姻家事的收费项目核对与委托范围准备材料,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电话4009003957,就上述书面材料逐项对照后再作判断。涉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请优先通过报警等公共渠道处置,商业咨询不影响这些渠道的获取。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