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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咨询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再审申诉业务:原审代理人与现咨询人不同时,应核对哪些授权文件?

咨询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再审申诉业务时,如果原审代理人不是现在的咨询人,核对重点应放在三组关系上:现咨询人是谁、其与原审当事人之间是什么关系或权利基础、原审授权文件覆盖了哪些事项和哪个程序阶段。

咨询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再审申诉业务时,如果原审代理人不是现在的咨询人,核对重点应放在三组关系上:现咨询人是谁、其与原审当事人之间是什么关系或权利基础、原审授权文件覆盖了哪些事项和哪个程序阶段。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既有业务资料将上诉、申诉列入业务方向,但具体是否承接、由哪位律师承办,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并以委托约定为准。本次可核实资料未包含再审申请授权文件的专门法定清单,以下为建议性的材料整理与核验方法,供与律所沟通前准备使用。

一、先分清“谁在问、替谁问”

原审代理人与现咨询人不同,常见情形包括:现咨询人是原审当事人本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亲属,或者因继承、权利转让等原因与原审当事人存在权利承继关系。建议先按主体分组整理:

现咨询人身份 可以准备的材料 帮助核对什么
原审当事人本人 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 咨询人与原审裁判文书所列当事人是否同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任职文件、单位授权文件 谁有权代表单位表达委托意向
近亲属 亲属关系证明 与原审当事人的关系基础
继承人或其他权利承继人 继承、转让等关系材料 承继关系是否能够说明
受原审当事人委托而来 现咨询人自身的授权文件 其是否有权代为沟通、提交材料

这些材料用于向律所说明“谁在咨询、替谁咨询”,不当然等同于再审程序中的委托手续。是否接受委托、由谁签署委托合同,需由律所按收案规则核对后确定。

二、原审授权文件看主体、事项、阶段和期限

原审阶段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合同,是判断原审代理人权限范围的直接材料。建议核对四项内容:委托人与受托律师或律所的名称是否与裁判文书一致;授权事项写的是何种程序、何种审级;权限是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是否列明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等具体事项;授权期限是否限定在某一审级或某一程序终结。

需要区分的是,原审授权文件证明的是原审阶段的代理关系,不能仅凭它推导现咨询人已取得再审阶段的委托权限。现咨询人如替原审当事人沟通,建议另附现阶段的授权意向文件;如以自己名义申请再审,则需说明其与原审当事人的主体承继或利害关系。原审裁判文书、送达回证、原审委托合同和授权委托书放在同一组比对,可以看清主体、时间、审级是否对应。不同程序的日期和不同法律角色本身可以不同,重点是同一事项、同一主体之间的对应关系。

三、提交前的整理顺序与委托边界

建议按“主体身份材料—与原审当事人的关系材料—原审授权与委托合同—原审裁判文书及送达材料—现阶段的委托意向”的顺序整理,每份材料标注来源和形成时间,复印件与原件分别注明。这样整理有助于承办律师快速判断咨询人是否有权沟通、原审代理权限止于何处、再审阶段需要补办哪些手续。

委托手续和费用建议通过律所统一渠道办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九项,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收案管理、收费管理、财务管理、专用业务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律师业务全面登记、全程留痕;律师服务收费应当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据此,授权文件、委托合同、收费合同与票据宜在律所统一登记流程中核对,避免由个人私下交接材料或代收费用。该条属于收费与收案管理规范,并非授权文件的法定清单,引用它是为了说明核验渠道。

费用方面,律所资料强调收费沟通与透明,具体费用需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可用于咨询前的材料沟通;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与是否纳入再审申诉相关事项,以双方委托约定为准。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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