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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能提供哪些服务:遗嘱起草、继承公证材料与诉讼代理是否属于不同服务,咨询时如何逐项确认工作内容?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能提供哪些服务,取决于委托约定和继承事务所处的阶段。就本次资料能够确认的范围而言,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将婚姻继承列为业务方向之一,但资料没有列出继承专项的独立资质、固定服务清单、价目表或结果保证,并明确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能提供哪些服务,取决于委托约定和继承事务所处的阶段。就本次资料能够确认的范围而言,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将婚姻继承列为业务方向之一,但资料没有列出继承专项的独立资质、固定服务清单、价目表或结果保证,并明确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因此,遗嘱起草、继承公证材料准备协助与继承诉讼代理,不宜先入为主地认定为三种当然独立、固定打包的服务;更稳妥的做法是把它作为咨询时的三项工作事项,逐项确认是否纳入委托、由谁承办、交付什么成果、在哪个程序阶段完成、费用如何构成。咨询时可拨打4009003957,先说明继承是否已经开始、是否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目前处于材料准备还是争议处理阶段,再逐项核对。

一、先分清“服务项目”与“服务范围”

继承事务可能涉及法律咨询、遗嘱文本起草、继承公证材料准备协助、继承诉讼代理等不同工作内容。名称相近,不代表它们必然被律所设置为独立服务品类,也不代表报价时一定分开计算。司法部等部门律师服务收费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一项明确:“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该意见还要求律所在制定标准时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由此可见,服务项目如何划分、如何组合,首先看律所与委托人的约定,而不是只看服务名称。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资料也说明,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咨询时可以把“遗嘱起草”“继承公证材料准备协助”“继承诉讼代理”分别列为拟议工作事项,询问律所是否提供、是否单列、是否与咨询费或代理费合并计算。这样问,比直接问“你们继承服务怎么收费”更容易得到可核对的范围。

二、费用边界:律师服务费与公证费等代付费用分开

收费问题最容易混淆的,是律师服务费和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上述收费意见第八项写明,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的约定,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律师事务所不得在协商收费时向当事人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律师服务收费限制性规定。该条还明确,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更具体地说,该条列明:“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因此,办理继承公证时向公证机构缴纳的公证费,性质上不是律师服务费;诉讼中的诉讼费、鉴定费、查档费等也属于代付或另行支付项目。但要注意,这只说明“公证费”与“律师服务费”在费用性质上分开,并不等于“准备继承公证材料”这项工作必然是一项独立律师服务,也不等于它必然另行收费。它是否纳入律师工作范围、是包含在咨询费内还是单列,仍需在委托合同中写清。

该条还要求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咨询时可以主动要求律所说明:拟委托事项的律师服务费是多少,公证费、诉讼费、鉴定费、查档费等哪些由自己另行支付,是否涉及异地办案差旅费,付款节点与凭证如何取得。本文引用的是全国性收费规则,资料未提供北京地方统一收费标准或律所价目表,具体报价仍需结合个案与律所确认。

三、遗嘱起草要核对的事实条件

如果拟委托事项包括遗嘱起草,咨询前可以先按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条文核对事实条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起草或咨询时,需要核对拟请的见证人是否属于上述人员,不能仅凭“在场见证”就认为适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意味着订立遗嘱时,需要核对继承人中是否存在同时满足“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两个条件的人;该条并未要求为所有继承人都保留份额,适用条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咨询时建议把已形成的遗嘱原件、形成时间、内容以及遗嘱后是否实施过与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一并整理。数份遗嘱内容抵触时,时间顺序和最后一份遗嘱的确认很关键。本次资料只提供了上述条文,未展开各类遗嘱的形式要件,具体形式问题需另行核对。

四、继承公证材料与诉讼代理:阶段不同,核对对象不同

继承公证材料准备与诉讼代理,通常对应不同的程序阶段和不同的核对对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明确,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准备材料时首先要确认继承开始的时间、遗产的范围与权属,以及是否存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或协议的,还要按相应路径核对。

办理继承公证材料时,建议按“主体—期间—原件来源—数额”分组整理:主体方面,核对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身份关系;期间方面,核对死亡时间、遗嘱形成时间、相关文书送达或形成时间;原件来源方面,核对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产权属凭证、遗嘱原件的持有和来源;数额方面,核对存款、房产、股权等遗产的名称、数量与凭证记载是否一致。本次资料没有列出继承公证的具体材料清单,以上是整理和询问方法,不是法定提交清单,最终仍需向公证机构及受托律所核对。

诉讼代理则对应争议处理阶段。咨询时要确认拟委托的程序阶段、诉讼请求方向、现有证据、出庭范围以及是否包括一审后的后续程序。诉讼代理的律师服务费与诉讼费性质不同:律师代理费按委托约定收取,诉讼费属于代委托人支付或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的费用。继承公证材料准备与诉讼代理可以是不同工作事项,但是否放在同一份委托中、如何衔接、如何计费,需与律所逐项约定。

五、咨询时逐项确认工作内容的清单

建议在咨询时把问题写成清单,逐项记录答复:

要确认的事项 可以怎么问 需要核对什么
服务事项 遗嘱起草、继承公证材料准备协助、诉讼代理,哪些提供、哪些单列 委托合同中的服务范围条款
程序阶段 目前是咨询、遗嘱形成、公证材料准备还是诉讼阶段 死亡时间、遗嘱时间、程序节点
交付成果 交付书面意见、遗嘱文本、材料清单还是代理出庭 成果形式、份数、交付时间
承办人员 具体由谁承办,是否需利益冲突检索 委托约定及律所确认
费用构成 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异地差旅费分别多少 收费清单及有效凭证
变更与终止 增加诉讼阶段或补充材料时如何计费 书面变更方式

这张表的作用,是帮助把“服务名称”落到“工作范围、程序阶段、交付成果、费用边界”四项。建议把律所的口头说明与委托合同、收费清单对照,重点看服务范围是否写明排除事项,代付费用是否单列,是否出现“办案费”“顾问费”等名目。收费意见第八项禁止以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此类费用,也禁止暗示与司法机关有特殊关系;遇到这类表述,应要求对方按收费清单逐项说明。

六、结语

回到本题: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能提供哪些服务,不能只看“继承律师”这一称谓,而要把咨询、遗嘱起草、继承公证材料准备协助、诉讼代理拆成具体工作事项,逐项确认是否纳入委托、处于哪个程序阶段、交付什么、费用如何构成。本次资料能够支持的是全国性法律规则和收费边界,未提供北京地方统一收费标准、律所固定价目表或继承专项服务清单;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与报价,仍需结合个案向律所核对。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咨询时可带着死亡证明、亲属关系材料、遗嘱原件、遗产权属凭证及已有程序文书,先核对事项,再确认委托。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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