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咨询行政处罚听证阶段的律师费用,先把两笔钱分开: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依法不承担;律师代理听证、整理和提交材料,属于律师服务费,按委托合同约定。问清“是否含补充材料”,要把问题落到服务范围、材料范围和计价方式三项上,并对照律所已向律师协会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核对。
一、先分清两笔费用
关于听证费用,法律有明确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修订)第六十三条规定了应当告知听证权利的情形,包括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或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并在末句写明:“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11778/content.html)
需要区分的是,这句话对应的是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律师代理服务不在其列。律师服务费方面,《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二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将律师服务费标准向所在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备案并公示,“律师事务所不得超出该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收费”“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因此咨询时可先索取该所备案公示的收费标准,再谈具体案件的报价构成。
二、听证阶段的工作范围,决定“含不含”怎么问
同一部法律第六十四条规定了听证组织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第六十五条进一步规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这一条说明听证笔录在决定中的作用。据此,与“补充材料”有关的问题可以拆成两层:听证中需要出示、质证的材料,以及听证结束后另行提交的材料。
本次资料中没有关于行政处罚阶段律师单独查阅案卷的条文,相关做法需向承办机关和律所分别核实。可以确认的是,听证中调查人员提出证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代理人可核对笔录并签字或盖章。关于听证结束后补充提交的材料是否接收、如何处理,本次资料亦未明确,应以承办机关的实际要求为准;就材料整理而言,建议把希望起作用的证据安排在听证质证环节提出并记入笔录,这一安排有助于材料与笔录相互对应。
三、把问题写成可核对的咨询清单
| 询问事项 | 具体问法 | 用途 |
|---|---|---|
| 服务范围 | 听证代理是否单列计费,与陈述申辩、复议是否分开报价 | 区分程序阶段,避免范围重叠 |
| 材料范围 | 费用是否包含证据梳理、质证意见、代理词,以及听证后补充材料的整理与提交 | 明确“含不含补充材料”的具体所指 |
| 数量与次数 | 材料份数、提交次数、沟通次数是否有限定,超出如何计价 | 把计价方式落成可核算的口径 |
| 计费依据 | 对照律所备案公示的收费标准,说明本案报价对应的项目 | 核对是否符合明码标价要求 |
| 书面确认 | 将上述范围与费用写入委托合同或书面确认 | 便于事后核对服务内容 |
2026年准备咨询材料时,上述规则以现行有效文本为准;保定当地是否存在更细的行业性要求,需另行向当地律师协会或承办律所核实。把费用问题按“哪一笔钱、哪个阶段、哪些材料、怎么计价”逐项问清,比笼统询问“全包多少钱”更容易得到可核对的答复。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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