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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司解散诉讼常见问题:公司状态、资产怎么核对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建议核对清算组编制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以及清算方案。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六条,2023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订,2024年7月1日施行。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方转载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官方全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qtwj/202306/t20230625_3144905.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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